关于中国PCT申请国际阶段审查和流程管理系统上线的业务通知

  关于中国PCT申请国际阶段审查和流程

  管理系统上线的业务通知

  中国PCT申请国际阶段审查和流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CE-PCT系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设计开发的,涵盖了PCT国际阶段申请、审查的全流程的PCT国际阶段审查管理系统。其中,电子申请系统主要用于帮助申请人提交PCT国际阶段的申请文件,是集新申请和中间文件的提交、案件管理、信息查询、通知书接收、网上支付于一体的全新PCT国际阶段电子申请平台。

  CE-PCT系统计划于2014年3月31日正式上线,届时,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在线提交和PCT-SAFE两种方式电子提交PCT申请国际阶段相关文件。

  附件:1.CE-PCT系统上线后申请文件提交的注意事项

  审查业务管理部

  2014年3月26日

  咨询电话:010-62088476

  咨询邮箱:pctonline@sipo.gov.cn

  附件1

  CE-PCT系统上线后申请文件提交的注意事项

  一、PCT国际阶段申请文件电子提交方式

  1, 网站方式

  CE-PCT电子申请网站(http://www.pctonline.sipo.gov.cn)主要包括案件管理、案件查询、授权管理和网上支付等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方式在线提交PCT国际阶段申请文件及中间文件。需要注意的是,为确保申请文件的安全提交,申请人需要使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用户及证书进行登陆,已有中国专利电子申请账户及证书的,可以直接登录,无须另行注册。

  2,PCT-SAFE方式

  PCT-SAFE是WIPO的电子申请软件,PCT申请人可用它来准备并提交完全电子形式的国际申请,SAFE包括物理载体和在线提交两种模式。CE-PCT系统上线之后,PCT-SAFE提交方式将继续保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PCT-SAFE方式提交的新申请,后续的相关中间文件只能采用原有的纸件方式提交。

  二、费用的缴纳方式

  申请人提交PCT申请时,费用的缴纳可选择专利局收费窗口面交、银行汇款、授权从往来账户扣除以及在线支付四种方式。

  1.缴费币种及换算

  所有费用均应使用人民币缴纳。由于国际申请费及其附加费和手续费部分国际局公布的币种为瑞士法郎,需要进行换算,换算方法为:先将瑞士法郎折算成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其中瑞士法郎与美元的折算率按照国际局每月出版的PCT-Newsletter中的标准为准,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率以国家外汇管理局每月公布的标准为准。每月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PCT专栏网站(网址为:http://www.sipo.gov.cn/ztzl/ywzt/pct/ )公布并更新换算对照表。

  缴纳国际申请费时的汇率计算:按照国际申请日所在月份的汇率计算,而不是按照缴费日所在月份的汇率计算。

  2. 交费方式

  a)窗口面缴

  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大厅的PCT缴费窗口进行费用的缴纳,并同时提交费用计算页注明国际申请号及费用明细。

  b)银行汇款

  申请人应在汇款当日向专利局收费处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费用计算页及汇款单回执,若不填写费用项目、金额或国际申请号,将全额退回汇款,视为未缴纳费用。

  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账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局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

  传真号码:(86)10-62088065

  传真的确认电话:62088028/62088029

  电子邮箱:shoufeichu@sipo.gov.cn

  c)授权账户扣款

  申请人可以通过预存款的方式将费用存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账户。若申请人选择授权账户扣款,应在费用计算页上勾选“授权账户扣款”选项并盖章,以确认该费用从预存款账户扣除。

  d)在线支付

  网上在线支付功能将在CE-PCT系统上线运行平稳后另行开通。

  三、注意事项

  1.PCT-SAFE版本升级至3.51.061

  a)PCT-SAFE将于2014年3月28日18:00暂停服务器进行升级改造,2014年3月31日0时起,将正式使用3.51.061版本的PCT-SAFE客户端,此外的版本将不能正确提交国际申请。

  b)卸载旧版本PCT-SAFE客户端软件,并提前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c)安装完成后,关闭“工具”-“设置”-“Live Update”中的“启用软件更新系统”选项,以关闭在线更新。

  2.电子申请网站

  a)对于使用网站方式提交的,推荐安装并使用IE8浏览器

  b)推荐使用Windows XP或Windows7操作系统

  c)准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账号及证书,可以在http://www.cponline.gov.cn申请

  d)只有使用CE-PCT电子网站提交的申请,才能使用相同的方式提交电子形式的中间文件。

  3. CE-PCT系统上线后,将增加电子邮件和CE-PCT系统推送的发文方式,

  同时继续沿用纸件方式的发文,届时仍以纸件通知书作为法律依据文本。

2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