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审判体制 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发布时间:2011/6/7 16:47:02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分享到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3年来,我国法院系统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取得了丰硕成果。
 
明确内部任务分工
 
全面布署计划实施
 
几年来,各地法院纷纷采取系列措施,掀起了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高潮。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涉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确定了具体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同年3月,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具体规划。
 
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明确和完善了一系列新形势下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
 
201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和服务推动自主创新,加强对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出台系列司法解释
 
有效统一司法标准
 
针对实践中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适当调整和完善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管辖体制。
 
201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全面调整和统一明确了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为76个、44个、46个和41个,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达到101个。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有效统一了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标准。2010年4月制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若干司法审查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
 
加大侵权打击力度
 
创建良好法制环境
 
2009年,我国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继续保持多年来快速增长的势头,案件增幅明显。2009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06万件和3.05万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5.49%和29.73%。其中,新收专利案件4422件,著作权案件1.53万件。
 
2010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29万件和4.17万件,比上年增长40.18%和36.74%。其中,新收专利案件5785件,比上年增长30.82%;商标案件8460件,比上年增长22.50%;著作权案件2.47万件,比上年增长61.54%。
 
各级法院依法运用各种刑事制裁措施,加大对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09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案件3660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5836人。2010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一审刑事案件 3942件,同比上升7.7%。
 
加强审判制度创新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各级法院积极推动开展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的探索和试点。2009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了江苏省高院、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和河南省法院系统开展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数据显示,我国已有5个高级法院、49个中级法院和42个基层法院开展了相关试点。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创新。201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签署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库,通过各种方式,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宏观政策咨询、提供案件科技专业问题的智力支持和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作用。(魏小毛)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