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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国货缘何争穿“洋马甲”?
  发布时间:2012-4-17 10:35:34   来源:新华网  
 

    近日,华裔球星林书豪被盯上了!成都一男子申请注册“林书豪”商标,据说已经收到受理通知书。此前,“飞人”乔丹要求中国乔丹体育“停止侵权”并将与之对簿公堂。

    如此等等,中国企业品牌“傍大牌”“傍名人”“傍洋货”的现象颇为多见。专家认为,抢注他人商标行为或许能占到一些便宜,但有可能丧失长远的发展机会,对国家经济形象也没有益处,中国企业要走向世界,必须迈过这道“坎”。

     虽算不得违法,但实际上不诚信

    日前,还有一则消息让人关注: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在北京设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经过大约一年时间的调查,在中国市场上发现数十家假冒意大利品牌的企业。这家委员会已向中国有关部门递交“伪意大利”品牌的企业名单,呼吁中方采取措施保护意大利品牌。

    一方面,美国球星迈克尔·乔丹通过视频隔空喊话,要求中国乔丹体育停止侵犯他的姓名权,并且在中国提出了有关诉讼。另一方面,正在准备上市的中国乔丹体育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商标及商号风险也被列在“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第一项。

    长期研究品牌管理的业内人士李一峰说,仿冒他人品牌已经到了泛滥的地步,“因为法国鳄鱼品牌有名,国内至少有上百条形形色色的‘鳄鱼’;走在一些城市的商业中心,与国际知名品牌容易混淆的标识随处可见……这些做法虽算不得违法,但实际上不诚信。”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认为,虽然乔丹诉乔丹体育案的最终判决结果难以预料,但至少有一点,“乔丹体育即使在国内发展再好,也很难走向世界,因为这一商标在国外是无法获得认可的”。

    如果不是球星乔丹起诉乔丹体育,或许很多消费者根本不知道两个乔丹原来没有任何关系。SOHO中国CEO张欣在微博上说,“我一直就以为乔丹运动服是乔丹的,就像李宁那样”。

    一位上海的消费者陈先生就很不满这种“傍名人”的做法,他说,体育用品叫“乔丹”,显然是为了让人联想起球星乔丹,造成某种错觉,否则为什么不叫“张丹”“李丹”?“现在国内这种现象太多了,‘某某奴’‘某某丹’等不伦不类的假洋品牌,充斥市场。”(记者 陆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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