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2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6/4 17:13:36来源:本网分享到

    2012是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实现知识产权强市阶段性目标的关键年。做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2012年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把促进知识产权与社会经济融合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国家和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全面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1-2012)》,推进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助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着力培育滨海新区知识产权龙头,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数量质量,加快知识产权运营,基本建成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城市。

    2012年的主要指标是: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专利申请达到4万件;商标注册申请达到16000件;其他知识产权总量性指标年增长20%以上。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数量质量进一步提升,运用成效进一步凸显,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提高。

    一、打造滨海新区自主知识产权龙头

    1.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三级”强化工程,鼓励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引进和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建立新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强化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功能、规模。

    2.推进新区各功能区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推进新区各功能区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掌握一批核心知识产权,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形成知识产权驱动发展模式。

    3.提高新区自主知识产权数量质量。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培育20家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优势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当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3000件,占全市专利申请的比重不低于上年。商标注册量稳步提升,增长率不低于20%。著作权登记量年均递增15%。

    4.做好《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第二个三年计划》。做好《综合配套改革第二个三年计划》知识产权改革相关工作,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联系,争取国家专利审查试点,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建设。

    5.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区建设计划。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滨海高新区等建成知识产权密集区,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培育一大批品牌,实现知识产权驱动发展。

    6.建设国家级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深化部市共建、区企合作、区院(校)合作和国际合作,依托“一核两港”和九大功能区,建设国家级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聚集引进一大批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支撑的骨干企业、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国家级大院大所、高等院校和知名高新技术企业落户。

    7.加快滨海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完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的创建工作。健全高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强化一区多园的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华苑科技园、滨海科技园、南开科技园等特色专业园发展成为知识产权密集区。推动滨海新区整体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

    8.完善天津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分期分步骤开展对数字出版创新、数字出版产品加工、数字版权交易、数字产品版权发行等产业平台的建设,并逐步发展成为集原创、研发、生产、孵化、培训、交易、运营为一体的综合性出版产业基地。

    二、大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9.围绕支柱产业取得一大批核心专利。围绕八大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重点研发一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和成果转化项目,取得一大批核心专利。

    10.建设航空航天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引进一批国外企业本土化生产,逐步发展为集民航技术装备制造加工、研发、维修、技术服务、培训为一体的国际航空制造产业转移承接基地。

    11.建设生物医药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依托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中科院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泰达生物医药大厦等机构,建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基地,激励国内外先进生物医药技术的引进,营造知识产权积极创造和规范运用的区域环境。全年扶持8家企业的专利产业化项目,认定10家高新技术企业。

    12.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商业秘密管理。推动金融机构对自身金融创新以及其他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在创新型交易市场建设过程中金融创新等商业秘密的保护与管理,探索引进法律服务机构等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签订。

    13.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农业种业企业和龙头企业。依托种业基地建设扶持政策,支持全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全年支持15家以上种业企业开展自有品种的转化,企业年销售收入1亿元。

    14.支持重大农业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推广和产业化。依托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全年支持15项以上自主知识成果开展转化与推广,建设10个成果转化基地。

    15.支撑优势支柱产业发展。强化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八大优势支柱产业规划中知识产权地位,推进产业技术研发平台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在产学研联盟中的纽带作用,发展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产业专利预警研究。优势支柱产业年专利申请达到2万件。

    16.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科学等重点新兴产业,在高性能计算机、大功率风力发电、聚光太阳能、大功率动力电池、生物医药等前沿技术和核心技术领域,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专利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产业中优势企业获取核心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年专利申请量达2000件。

    17.支撑区县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各区县认真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促进知识产权工作与区域经济发展重点相结合,并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行业集群。深入开展示范工业园区专利试点工作,试点园区有效专利拥有量年增幅不低于30%,年专利申请量达到2000件。

    三、加快推进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

    18.深化重大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工程。新遴选2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专利运用试点,累计试点企业超过60家。加强对已开展试点企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启动重大发明产业化项目专利特派员制度,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配套服务,促进企业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和企业。

    19.加快重大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实施转化。重点组织实施抗癌、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12个重大科技专项,开发一批国内乃至国际领先的重大科技成果,形成12个科技产业集群。组织实施新一批20项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加强优势产业共性技术开发应用,超前部署200项科技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0.促进专利市场进一步活跃。推动本市高校和行业技术中心建立转化平台,积极推动专利技术向企业转移。发挥中国专利周的品牌效应,组织好现场专利展示交易活动、系列特色活动以及主题公益服务活动。全年专利合同登记额达到3亿元。

    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培育工程

    21.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消零”行动。完善首件专利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全年力争促进1000家企业实现专利申请“零突破”。全市全年有专利申请的企业力争达到4000家,“消零”企业继续申请专利的达到70%以上。

    22.加快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工程,营造创新创业优良氛围。实施春笋培育工程和科技小巨人成长工程,新增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万家以上,累计超过3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500家,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型科技领军企业。

    23.推进知识产权纳入重点国有企业考核指标。加强国有企业业绩考核体系中的知识产权考核,推进企业申请专利数量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入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指标。

    24.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促进工程。面向广大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开展系列知识产权服务,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制订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指南,帮助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水平。

    25.深入推进企业集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布《企业集团公司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指导意见》,以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国有控股大企业集团为重点,加快推动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快速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综合实力和水平。实施大企业、大集团专利带动战略,加快产业专利战略布局,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龙头企业。

    26.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以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重点培育一批有竞争优势的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力度,力争自主创新能力达到国际、国内行业先进水平。

    五、实施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工程

    27.提高专利的数量质量。强化资助政策的引导,激发全民知识产权创造热情,提高专利数量和质量,不断优化专利结构。全市全年专利申请4万件,发明专利申请1.2万件;专利授权1.5万件。

    28.在关键技术上形成一批核心专利。以科技计划项目为重点,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加大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的研究开发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关键技术上形成一批核心专利。

    29.提高商标国际国内注册数量。宣传普及商标知识及成功运用商标战略实现企业、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典型。组织“商标注册推介会”,到重点国家集中申请商标注册,增加商标国内、国际注册量。加强和完善驰名、著名商标后备库的建设,积极培育和指导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

    30.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商业秘密管理。对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堵塞商业秘密保护漏洞,指导企业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书。针对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指导企业提出诉讼,同时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

    31.推进以植物新品种为核心的农业知识创新工程。引导育种单位和育种人对进入品种审定区试的品系,同步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实现品种审定(市场准入)和知识产权保护同步。研究制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资助办法。加大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开展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实务培训,降低申请成本。

    32.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业的商标法律宣传,推行“公司+商标(合作社、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天津特色农副产品注册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做好我市知名农产品和加工产品的地理标志培育和申报、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以及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让我市更多特色产品获得保护。

    33.推进文化产品创作。完善文艺创作保障激励机制,支持具有天津特色和时代特点的舞台艺术作品、影视剧等文化产品生产创作,打造以京剧、曲艺等为代表的津派表演艺术品牌,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加快推进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国家影视网络动漫实验园和研究院、中国天津3D影视创意园区建设,打造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影视动漫产业创新、示范和孵化基地。

    34.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创造。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提高专利拥有量,提高专利创造和管理能力。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以获取专利权为目标的科研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发明专利的申请和拥有量。加强政策调整,注重高校专利维持,提高有效发明专利的比例。

    35.提升工业品外观设计促进行动的影响力。继续开展天津市工业品外观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增强外观设计活动的针对性,开展3-5项专题产品外观设计大赛活动。加强宣传和巡回培训工作,吸引和鼓励外观设计人才参加比赛。当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达到10000件。

    六、实施自主知识产权运用工程

    36.加快自主知识产权运营。鼓励各类主体通过购买、许可、转让、特许经营、知识产权联盟等方式运营知识产权,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流动和转化。

    37.加强知识产权评估。加强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与专利、商标、版权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壮大评估队伍规范评估行为,为知识产权流转及投融资提供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推动评估机构与专业代理机构合作,培育出3-5家知识产权评估龙头中介机构。

    38.扩大知识产权质押和投融资规模。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完善相关鼓励促进政策,探索知识产权保险和风险投资的介入方式。规范专利资产评估活动,全年专利权质押贷款达到5亿元。继续做好商标权、版权等质押融资工作。

    39.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展。组织银企对接会,联合配合单位,了解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以及拥有专利技术企业融资需求,组织银行进行对接。开展调研,了解银行在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通过经验交流、实例宣传、约见高管、会议推动等方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40.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融资力度。以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为基础,大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融资业务,逐步改善知识产权公允价值评估难、风险退出渠道窄问题,解决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信息不对称等方面问题。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科技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业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1.加快推动文化产权交易。充分发挥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的作用,推动文化企业产权交易、文化产品版权及所有权交易和文化产业投融资。大力开展各类版权贸易活动,创办综合性国际化版权交易中心,支持版权评估、质押融资等活动,完善版权交易市场机制,不断创新交易产品和服务内容。

    42.扩大名牌产品数量。贯彻落实名牌战略“十二五”规划,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八大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形成名牌的区域带动效应。

    43.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加大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研发力度,加速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度。搭建“天津市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转化平台”。

    44.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有效利用。加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认证登记制度,广泛聚集国内外设计企业,促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有效利用,壮大产业规模。

    45.加强国外技术壁垒措施的跟踪研究。建设重点国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数据库,在我市建立和完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查询系统,建立技术法规信息草案通报和信息反馈制度,形成定期通报制度。
重点评议影响重大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46.加强新药、中药品种、医疗器械等知识产权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现代医药研发制造企业,企业的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加强药品管理,努力把医药自主知识产权工作推向新阶段。

    七、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47.继续做好“双打”行动。制定《天津市进一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意见》。实施《天津市商业流通领域专利商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48.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推动市区两级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建设,建立并扩大专利、商标、版权等执法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利、商标、版权等行政执法能力。

    49.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间的衔接。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行动。继续完善环渤海地区、京津沪渝等跨地区联合执法机制的建立,加强地区间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工作的开展,防止地方保护现象的发生。开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

    50.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各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形成集中打击与常态打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职能,健全保护机制。

    51.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的方式,在保护知识产权、倡导诚实守信经营方面搭建政企共建的平台。加强展会前的知识产权宣传与教育,加大对展会中出现“侵权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力度,进一步弘扬诚信立业和兴商之风。

    52.引导和鼓励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大力提升天津企业的知识产权经营战略意识,通过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培训宣传,鼓励、引导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53.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三级管理体制建设,形成由总署政法司、直属海关法规处和基层海关综合、审单、查验部门三级单位构成的监控体系。加强基层海关监控体系建设,有效地制止侵权产品的进出口。

    54.提高海关主动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以加强监管为重点,全面履行海关职责,突出海运和邮运监管,稳固传统监控渠道,抓大不放小。提升空港口岸对侵权假冒货物的监控意识和监管水平。提高一线关员执法意识和积极性,对一线关员定期进行执法培训。

    55.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坚持全面赔偿原则,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研究制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的具体举措,加强涉及文化领域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壮大,促进新兴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调研活动,提出促进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廉洁建设,造就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

    56.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完善12330、12312、12315、12365、12318等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开展维权援助服务。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专利保障“走出去”战略,在企业海外专利纠纷高发技术领域,指导企业利用专利信息,实施专利预警项目,研究编制专利预警分析。推动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应急求助工作渠道,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急救助工作。

    57.深化版权保护。加大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突出网络、软件两个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网络版权的日常监管,开展软件预装环节的版权保护,查处大案要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58.加强商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品牌宣传推介,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舆论氛围,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含量、管理能力。加强部门协调,为国际知名品牌商品和企业扩大出口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建立信用档案和市场监管信息的公开制度和共享机制,大力开展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59.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计划”。继续深入开展全市非遗普查工作。完成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一期)、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一期)等项目建设。编辑出版《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区县卷》。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大型系列文化活动。

    60.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推动政府机关各部门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对每年的软件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的情况进行登记。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巩固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中小型企业及我市新闻出版行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八、实施知识产权科学管理工程

    61.建立和完善与专利、商标、版权等国家知识产权相关主管部门的合作会商制度。争取国家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城市授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专利审查中心建设,促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市政府的合作会商制度第一次工作会商会议召开。争取建立与商标、版权等国家知识产权相关主管部门的合作会制度。

    62.进一步提升区县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加强区县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专利政策,加大投入,提高区县专利工作能力和水平。完成和平区、西青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区试点工作,推进东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区县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

    63.推进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开展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查制度研究,建立重大经济审议专家系统,研究制定重大项目审议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适时推动出台天津市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议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天津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审议机制。

    64.深入开展企业专利试点。扩大试点工作规模,制定《科技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当年新增市区两级专利试点企业200家,“千企”工程目标提前三年实现。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检查、督促和验收工作。规范区级专利试点,完善备案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试点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65.深化企业专利示范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开展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支持示范企业实施企业专利战略。做好已开展专利示范单位的管理、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培育25家企业进入专利示范行列。启动开展企业专利达标活动,研究建立企业专利管理标准化体系和达标认定办法,培育10家企业成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动国家级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开展。

    66.发布《2011年度天津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加强部门协作,编制《2011年度天津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从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展示我市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营造优良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等方面取得的新成绩。

    67.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整合现有资源,完善服务能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培训、信息检索、分析、评估、交易、投融资、预警保护等服务。选择一批具有较好基础的产业示范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建立专利信息推广站,为企业服务。

    九、实施知识产权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68.按立法计划拟定《天津市著作权保护条例》及其他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天津市著作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开展相关调研论证,推进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为实施《纲要》提供法律保障。

    69.健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制订《关于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骨干中介机构。推动本市专利代理行业建立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业务评比。通过开展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实施专利代理人职业培训等措施,提高专利代理行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着力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律师人才,培育知识产权专利特点突出的律师事务所。

    70.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举办培训班、开展学历和在职教育、出国培训等途径,为企事业单位培养知识产权实用型管理人才和专家型高级人才,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培养大批优秀的行政管理、执法人才和中介服务人才。力争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100期(次)、培训各类人员1.5万人次。

    71.实施“333”知识产权人才培育计划。制定《天津市“33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启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建立知识产权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培养和吸引一批熟悉识产权法律法规、具备较高水平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

    72.建设知识产权教育基地。推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将知识产权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支持高校开展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加快高校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组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开展知识产权师资培训。

    73.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普及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广泛深入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报道我市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实际举措和积极进展,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引导全社会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74.研究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评价工作。研究制定天津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办法。将知识产权相关课程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加快知识产权工程师培养步伐,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发展。

    75.开展中小学生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体系。开展中小学校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培养中小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尊重知识产权的法制观念,组织开展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活动。

    76.深化青少年知识产权促进行动。继续扩大学校工作面和青少年参与创新活动的人数,培养中小学生自主创新意识。编写中小学生知识产权科普读物,开展辅导员专利知识培训。开展2012年度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活动。青少年全年专利申请量达到5000件。

    77.启动全民发明大赛。开展天津市全民创新大赛活动,培养一批民间发明家和创新积极分子。研究制定政策,资助在创新活动中的发明创造成果申请专利,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78.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合作。逐步与国外知识产权政府机构和组织建立联系,扩充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渠道。承办双边、多边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会议。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出国考察和培训。

    79.完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奖励机制。完善专利奖励办法。继续对驰名商标实施奖励。开展重大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评选活动。

    80.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和考核办法。完善市区两级知识产权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发布2011年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水平监测报告,对全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定量化监测。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考核工作方案,做好对《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三年实施绩效和《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两年推进计划(2011-2012)》落实情况的考核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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