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颁布法令无视HIV药物专利权
发布时间:2012/10/16 12:14:06来源:知识产权观察分享到

    印度尼西亚政府无视大量抗HIV药物的专利权而进行仿制药生产。在亚洲国家中,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这些国家允许本土公司生产廉价的仿制药,从而影响了国际制药公司的药品销售。

    印度尼西亚总统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Susilo Bambang Yudhoyono)上月悄悄地颁布了一项法令, 允许政府使用7种HIV/AIDS和乙型肝炎药物专利,这些专利权都由诸如默克公司、葛兰素史克、百时美施贵宝、阿博特、吉利德科学公司这些大公司拥有。

    代表各大制药公司利益的国际贸易组织称印度尼西亚此举开了一个具有“负面影响的先例”。 受影响的单个公司没有当即发表评论。

    该法令指出印度尼西亚采取这些措施是为了“满足抗病毒和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迫切需要。”

    据联合国艾滋病网站2009年统计数据,在印度尼西亚这一东南亚最大的经济体中,约有31万人携带HIV病毒。15岁至49岁人口中患病率是0.2%。

    由于尚有未上报数据,实际数字应该比这个还高。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为了保护公共健康,在必要的情况下,成员国可以采取措施,无视专利权的存在。

    尤多约诺是在9月3日低调签署该法令的,只是最近才被西方集团推向方口浪尖,这些西方集团意欲更多地进入发展中国家的药品领域。

    今年3月份,印度剥夺了德国制药公司拜耳对某抗癌药物的专利权,印度尼西亚颁布此法令紧随此后。

    上个月,印度最高法院还听取了一件涉及药品专利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案件的最终辩论,案中涉及诺华制药公司的白血病药物Glivec,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可能会改变印度医疗保健行业各种规则,并影响印度作为廉价仿制药供应商在世界上发挥的作用。

    与此同时,6月份中国修改了部分知识产权法律允许国内生产专利药品,这也很可能令外国制药公司恐慌。

    修改后的专利法允许北京在下列情况下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强制许可生产专利药品仿制药:紧急情况、或者不寻常情况,或者为了公众的利益。

    节省巨额成本

    如果措施得以全面实施,印度尼西亚将会在这个世界人口第四大国引入广泛的仿制药竞争并能节约巨额成本。

    印度尼西亚颁布法令授权政府控制HIV药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只是最近颁布的法令较2004年和2007年颁布的法令更进一步,涵盖了更多的现代药物。

    “印度尼西亚开了一个重要的先例,不单单为本国HIV病毒携带者,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来自无国界医生组织的Michelle Childs说。

    “这是迄今为止由政府发布的覆盖面最宽的许可之一,真实地反映了人们需要对成套的治疗方案的需求的现实,” Childs说。

    消费者组织大众公民也希望较贫穷国家能获得更多的药品,称印度尼西亚此举将使得患者可以获得更新、更合适的抗HIV病毒和治疗乙型肝炎的药品。

    然而,代表全球制药商利益的国际制药商协会联合会表达了其对于这一覆盖面广泛的法令的担忧。

    际制药商协会联合会创新、知识产权和贸易部主任Andrew Jenner说发展中国家在有限的情况下有权颁布所谓的强制许可而无视专利权存在,但是这应该是最后一招。

    “印度尼西亚系统性地发布强制许可将会创下具有负面作用的先例,会降低人们投资研发新药的热情,包括对HIV/AIDS和肝炎治疗药物的研发,”他说。

    “我们认为通过协商的办法如分级定价或者自愿许可解决问题会更加有效、更加具有可持续性,无论从医疗上讲还是从经济上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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