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委员会讨论专利权的限制和例外
发布时间:2014/11/18 8:59:43来源:知识产权观察分享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法委员会本周召开会议,旨在解决专利质量、药品制造的技术转让、专利的限制和例外以及客户与专利顾问之间交流的保密性等问题。

  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第21届会议于11月4日至8日召开。第一天下午召开的研讨会主要讨论的是专利权的限制和例外。

  专利法常设委员会第20届会议敲定的本次研讨会重点讨论了四项限制和例外:(1)从权力机构取得监管许可的行为;(2)专利权穷竭制度;(3)强制许可和/或政府使用,以及;(4)涉及农民和/或育种者使用专利发明的限制和例外。

  发展中国家对本次研讨会有关专利权的限制和例外的主题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特别是与健康有关的例外规定。B组发达国家称限制和例外规定应在特定的情况下被使用,SCP的工作应当与现实世界挂钩并有利于现实世界的发展。

  埃及驻日内瓦前代表Mokhtar Warida本周也回来继续主持会议的召开。

  其他与会代表团认为SCP计划解决的其他议题也相当重要。例如,代表中欧和波罗的海国家集团的捷克共和国称专利统一是一项重要的议程,应避免从事重复工作,特别是在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应对的问题方面。

  代表中亚、高加索和东欧国家集团的白俄罗斯说各国专利局之间的关系对平稳运行知识产权体系至关重要。

  代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集团的巴拉圭发言说有关专利质量(包括异议体制)的讨论以及工作经验的分享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目前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就相似发明提交的专利申请的情况下。

  印度称专利是社会产物,具有社会性。印度,以及其他几个发展中国家,如多米尼亚共和国、巴基斯坦、智利、埃及、伊朗等支持由巴西在2010年第14届SCP会议上首次提出的建议制定有关专利权限制和例外的工作计划的一项提议。

  巴西所提出的是一个“三步走”策略。第一步是促进所有国内或地区立法中限制和例外规定的详细信息的交流,以及这些国家是如何使用在其立法中规定的上述限制和例外的。

  巴西提出的工作计划的第二步是调查什么样的限制和例外对解决发展问题是有效的,以及实施限制和例外的条件。第三步是考虑制作一本限制和例外手册以供WIPO成员国参考。

  有关限制和例外的研讨会

  11月3日下午召开的研讨会包括三部分内容:WIPO秘书处展示与专利权限制和例外有关的文档;有关限制和例外解决发展问题有效性的发言以及有关国家能力如何影响限制和例外使用的发言;各成员国一起进行案例研究。

  WIPO秘书处共展示了5个文档:《专利权的限制和例外:取得权力机构监管许可的行为》、《专利权的限制和例外:强制许可和/或政府使用(第一部分)》、《专利权的限制和例外:强制许可和/或政府使用(第二部分)》、《专利权的限制和例外:农民和/或育种者对专利发明的使用》以及《专利权的限制和例外:专利权穷竭制度》。

  法国巴黎高科矿业学院教授、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Margaret Kyle就专利权穷竭制度与平行贸易进行了发言。

  她指出,平行贸易,也被称为“重新进口”或“灰色市场贸易”,出现在好多领域,特别是制药行业。为了解决平行进口产生的收入损失,制药行业可能会采取推迟在较贫穷国家的药品推出或者限制对这些国家的药品供应。

  她还列举了发达国家的两个实例。在希腊,医药产品短缺后危机时期据称就是由平行贸易造成的;在加拿大,在21世纪初当美国考虑从加拿大进行进口时,加拿大出现了一些供应短缺。

  她说,制药行业称平行贸易造成了质量危机,因为制药行业丧失了其对药品分销的管控。此外,平行贸易还正在削弱他们的利润,并最终削弱他们的研发能力。然而,平行贸易对利润带来的损失尚不明确。

  WTO知识产权部顾问Jayashree Watal就专利权Bolar例外及其可能造成的经济后果进行了发言。她说,Bolar例外产生于美国1984年联邦巡回法院审理的Roche Products诉Bolar Pharmaceutical一案。

  据WTO称,根据这项例外的规定,“为了更全面地了解一项发明,有些国家允许研究者以研究为目的使用上述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

  WTO还称:“此外,有些国家允许仿制药制造商未经专利权人允许或在专利保护到期前使用受专利保护的发明--例如从公共卫生权力机构处--取得市场许可。”

  她说,Bolar例外的基本原则是“维持专利体制的平衡”。她解释道,人们认为仿制药进入市场会使药品的平均价格迅速降低,正版药品在仿制药进入市场的一年内将丧失一半的市场份额。

  仿制药是否能够进入市场取决于一些因素,如市场规模以及模仿正版药品的难易程度。自从美国《药品价格竞争与专利期补偿法》(Hatch-Waxman Amendments)在1984年获批后,Watal说专利到期后仿制药进入市场的平均速度从3年多变成了不到3个月。

  据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管局称,《药品价格竞争与专利期补偿法》对《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进行了修订,并“创造了一个法定的仿制药批准程序,允许之前已经获批的创新药物的仿制药版本不需提交全套的新药申请便可被批准。”

  各国分享国内经验

  曾在2007年颁发过强制许可的巴西以及目前拥有9个(其中5个是最近批准的)医药产品强制许可的厄瓜多尔就强制许可能够节省的大笔医药支出发表了评论。

  日本说限制和例外应在有限的特殊情况下使用。日本代表提到根据《日本专利法案》,在专利保护期内对专利产品的使用仅限于试验和研究。

  印度就WIPO秘书处展示的文档发言称这些文档将有助于描述限制和例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影响。

  其他议程

  第21届会议的议程还包括一个有关“专利顾问意见保密性”的研讨会、有关“专利体制在促进创新型药品以及在促进为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生产仿制药和专利药必需的技术转让方面的作用”的研究、以及有关“专利体制在促进创新型药品以及在促进为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生产仿制药和专利药必需的技术转让方面的作用”的一项总结。

  议程还包括有关“专利申请和/或专利中国际通用名称披露”的可行性研究以及有关“专利和技术转让:进一步的实例和经验”的一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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