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扎实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发布时间:2014/11/24 7:45:50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分享到

  据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透露,近几年,国土资源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摸情况、建标准、推技术、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工作,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加强引导,完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机制。基于国家对资源管理法定要求、矿业发展的战略要求以及我国矿产资源利用及其技术等实际情况,2012年10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54号),强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工作。一是确立了能源、金属和非金属矿产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重点辐射作用。二是建立了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发布制度,发挥导向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矿业企业、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矿产开发利用水平。三是深化了矿产资源监管的内容。将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工作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考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紧密结合,鼓励采用先进适用技术,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和产能。四是明确了政策支持措施。将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作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矿山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的考核内容,并通过经济手段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

  协调联动,健全先进技术推广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围绕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矿山企业,协调联动,从基础工作入手,全面调查,深入研究,摸清底数,搞准情况,设定标准,完善体系,强化监管,为先进技术推广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健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指标评价体系,设定“三率”作为评价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效果的主要指标,填补了我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指标评价体系的空白。二是开展了全国22种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工作,基本摸清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家底,预计年底发布。三是先后制定了12个重要矿种“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设定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红线”,今年年底还将完成8个矿种的“三率”指标要求,计划2015年,重要矿种“三率”指标体系基本建立。四是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与矿业权管理、矿产督察、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年度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合力,相互促进。

  分批遴选,发布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三年来,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推荐基础上,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从技术创新性、技术先进性、成效显著性、技术适用性、推广应用可行性等5个方面进行评选,经行业协会论证完善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先后分三批共推荐了159项先进适用技术,其中采矿技术59项、选矿技术40项、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等综合利用技术60项。2012年第一批62项、2013年第二批37项、2014年为第三批60项。在发布的159项先进技术中,涵盖了油气、煤炭、金属、非金属矿产,其中油气矿产22项、煤炭矿产34项、金属矿产70项、非金属矿产33项。

  畅通渠道,搭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平台。为有效推广典型先进技术,国土资源部采取多种形式,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发布先进适用技术信息,对于引导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及时召开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论坛和经验交流会,利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和各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性会议,广泛宣传先进技术,促进“政产学研用”各方交流,畅通矿山企业对先进技术信息的获取渠道。二是在部门户网站开设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推广专栏,按照公益性、服务性和信息共享的原则,向社会开放,实现“让有需求的企业找到适用技术,让先进技术应用到矿山企业”,努力提高先进适用技术转化率和普及率。

  落实责任,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成效明显。在政府部门、矿山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新闻媒体的共同推动下,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深入人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主体责任正在逐步得到落实和不断强化,主动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与专家和科研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了先进适用技术研发。

  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将有利于提升我国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据初步估算,油气资源推广特稠油藏、高含水油藏及低渗透油藏高效开采技术,预计可新增可采储量近27亿吨;煤炭资源推广充填开采、薄煤层机械化开采等技术,预计可盘活煤炭资源140亿吨;金属矿产推广充填开采、矿石超细碎、低品位资源高效选矿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技术,预计可利用难利用铁矿资源60亿吨;化工矿产推广低品位磷矿浮选和固体钾矿高效利用技术,预计可盘活我国低品位胶磷矿近17亿吨,盘活固体钾盐1.7亿吨。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采取四项措施继续做好先进技术推广工作,推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再上新台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先进适用技术相关标准体系。一是开展先进适用技术顶层设计,建立健全规划、准入、激励、监管、考核等机制和办法,形成覆盖勘查、评价、开发、闭坑全过程的制度体系。二是从企业标准入手,制定和更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标准和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形成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层次的标准体系。三是通过分矿种划定边界品位、动态制订合理的矿产工业指标,健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标准体系。

  二是政策扶持,激励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科研院所申报国家科技项目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一是依法减免应用先进技术综合利用尾矿、废石(矸石)和低品位矿产资源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二是鼓励和支持应用先进技术的县(市)申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三是鼓励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大对先进适用技术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矿产资源补偿费保护项目的立项上对应用先进技术的矿山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三是完善机制,创造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条件。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自主创新、因地制宜”的要求,加快政产学研用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搭建服务平台。政府建立一个平台或渠道,更好的向矿山企业提供服务,实现“两个找到”,即让有需求的矿山找到先进技术,让先进技术找到适用矿山。二是遵循市场规律。对政府发布的推广信息,供需双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按照市场化的机制运作,让大家可以放心的把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拿出来,达到互利多赢的效果。三是完善政策措施以提高技术转化率。注重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的有机衔接,制定配套政策,使企业从技术转化和应用中获利,提高先进技术转化率和普及率,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良好环境。目前,我国采矿和选矿水平总体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此不太了解。因此,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单位、矿山企业等都应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作者:于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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