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思路
发布时间:2015/1/26 9:08:24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知识产权工作无疑需要适应新常态,谋划新思路。本文作者结合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三个方面,分析了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提出了新的建议。对于新常态下更好地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近年来,中央提出了“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新的发展战略。探讨新常态、新发展战略下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思路,对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工作谋篇布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科学认识新常态

  经济新常态必然会带来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变化,这主要包括:

  首先,实施创新驱动必然带来专利申请量的持续增加。各级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都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从而产生大量的科研成果。同时,为保持竞争优势,一些企业也会加大前沿技术、核心技术的研发,形成大批基础专利、核心专利,进而促进专利质量的提高。

  其次,产业结构升级必然需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加强专利运用是有效途径,这在客观上就要求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

  第三,实施“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必然引发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调整和知识产权竞争的加剧。伴随着中国企业海外布局、对外合作与对外投资步伐明显加快,市场竞争加剧,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遭遇知识产权国际纠纷或许会越来越多。

  第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发展战略,必然要求加强知识产权区域协作。区域间要实现协同发展,知识产权协作尤为关键。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能力提升、市场秩序维护都需要知识产权的区域合作。这些区域内发展差别较大、产业梯度明显、合作潜力巨大,迫切需要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各个环节加强合作,助推区域共同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主动适应新常态

  主动适应新常态,就是要积极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思路进行调整。

  其一,由追踪型向超前谋划型调整,需要加强重大理论、重要规则、重点问题的分析和研究。经过30多年的强力推进,我国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大国。2014年,我国根据世情、国情的新变化,适时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奋斗目标。在新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系统要乘势而上、主动作为,在法学、经济学等理论建设中发出更强的声音,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提出中国的方案,在新常态下找到知识产权更深度融入经济的路径。

  其二,由追求数量向提质增效调整,需要尽快占领创新制高点和产业链高端。中国知识产权在许多领域的数量已居世界前列,但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要按照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要求,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科学配置创新资源,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知识产权。

  其三,由提高转化率向释放知识产权能量调整,需要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创新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其四,由注重保障权利人利益向服务企业“走出去”并重调整,要为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保驾护航。伴随着“一带一路”等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海外维权需求将会大幅上升,加强对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应对策略的研究,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工作尤为重要。

  其五,由发挥区域各自优势向加强协作发展,需要推进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共同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是实现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两个区域生产要素集中、产业梯度发展明显、未来发展空间巨大,除设施建设、资本流动、智力合作等生产要素合作外,还需要知识产权的协同与合作。相关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指导下,从知识产权资源合作向创新发展互动合作转变,从松散型合作向机制化合作转变,形成知识产权区域合作的新常态。

  其六,由注重自身建设向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调整,需要进一步扩大中国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要主动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加强与国际组织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努力让世界了解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的新成就,提高中国知识产权的国际话语权。

  努力引领新常态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开局之年。只有深刻分析、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大趋势,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更加适应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期待,更加符合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要求。

  要加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顶层设计,探索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路径。知识产权系统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知识产权强国目标体系、指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强研究和论证。要结合制定知识产权“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入研究世界知识产权发展的态势、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变化的影响、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管理体制构建、知识产权与经济深度融合路径、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重大问题,为实现知识产权强国目标探询切实可行的路径。

  要坚持知识产权“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理念,支撑创新驱动发展。要在巩固知识产权大国的基础上,围绕产业升级和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集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优势资源和专利审查资源,集中研发一批基础和核心技术专利。要统筹指导企业专利申请和品牌培育等工作,努力使中国企业拥有数量多、质量高的知识产权,打造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的“升级版”。

  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指示精神,在注重发挥市场在配置知识产权、金融资本、产业需求等资源基础上,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同时要发挥好政府在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平台搭建、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着力培育一批专业强、素质高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运用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交易体系和服务体系。

  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支撑“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执法、委托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学习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领域标准化建设的经验,探索在企业、商业流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试点工作。针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匮乏且资金短缺问题,发挥专利行政执法高效、快捷、低成本的优势,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难题。认真研究司法体制改革及成立巡回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问题,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水平,主动适应“一带一路”战略对知识产权服务的新需求。

  总之,新常态为知识产权工作带来了新的思考。我们应肩负起使命与责任,更好地把知识产权事业推向前进。(潘新胜 作者系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