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的法律思考
发布时间:2015/6/4 11:36:44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北大知识产权讲座系列--第二十九期

  Peking Universi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Lecture Series---No. 29

  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的法律思考

  --兼评3Q司法判决

  Legal Analysis on Abusive Conduct of Market Dominating Internet Enterprises: A Commentary on the Tencent v. Qihoo 360 Decision

  刘德良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时  间: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19:00-20:30

  Time:   19:00-20:30, May 11, 2015

  地  点:凯原楼一楼报告厅

  Venue:   Conference Room, Kai Yuan Hall

  主持人:易继明教授

  Chair:   Prof. YI Jiming

  l主讲人简介/Lecturer’s Biography

  刘德良,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创始人、主任;中美战略安全·网络安全对话机制中方首席法律专家;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中方首席网络与信息法律专家;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中央政法委、工信部、商务部、外交部、工商总局、新闻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等网络与信息法律咨询专家。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在《法学研究》等学术杂志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四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242、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司法部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十多项。刘德良教授在网络与电子商务法、信息法与信息财产权、电信法、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问题等领域内是国内权威、国际知名专家,在国际社会首次提出网络空间的公共安全问题及其法律治理理论;曾多次应邀前往牛津大学等欧美著名大学、研究机构进行讲学和访问。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北京大学)研究基地

  联系电话:+86 (0) 10 6275 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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