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技术转移工作剖析与探究
发布时间:2015/6/18 15:50:51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编者按:技术转移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以技术转移工作为核心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天津大学结合智力和科技优势,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部署指引下,成立天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带动技术转移体系的健康发展。本期信息速递对天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成立的背景、体制机制建设、工作现状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阐述,总结得出可以推广的经验并分析了我国高校技术转移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入关键期。适应经济发展转型,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势在必行。科技向市场的转移既引领了经济发展方向,也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热情。近期,对施行了近20年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首次修订,提出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改革不合理的科研评价指标、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等政策,使得科技问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天津大学结合智力和科技优势,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部署指引下,成立天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带动技术转移体系的健康发展。

  一、成立背景

  技术转移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以技术转移工作为核心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高校蕴藏着巨大的科技潜能,在高校建立技术转移中心不仅能够促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对于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科研工作发展以及稳定人才队伍都具有重要意义,是适应科技体制改革新需求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天津大学积极开展多层次的产学研合作活动,自2010年底开始承担“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始终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扎根国民经济主战场”的科技方针,在技术转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天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的成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学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的需要。

  二、体制机制

  天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13年6月,并获批“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心充分汲取国内外技术转移经验,全方位布局,努力为技术转移工作配备完备的资源,在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吸引科技基金投资、分中心的设立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工作。逐步建立一套有利于产学研合作、适应公司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科技创新的跨越式发展。

  中心实施学校主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设方式,采取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中心注册天津大学技术转移有限公司,实行市场化和公司化的运作模式,保持足够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搭建如图1所示的“小中心、大网络”组织架构,主要从两方面来推进技术转移工作,一方面借助政府行为的引导,选择行业、区域技术转移的切入点,与骨干企业结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形成规模化的技术转移和应用;另一方面运用市场行为的新机制,从规模总量和质的提升方面来发展与企业的科研合作,以促进学校科研的技术培植。探索建立“人才、技术、资金”三个平台的技术转移运行模式。

                                   

  中心在实际的市场化运行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特色机制。一是人才队伍市场化定位机制:以市场的方式,通过“好中选优”选聘机制,培育专业技术经纪人队伍,具备技术、市场、法律、商务、金融等综合能力,为供需双方提供全方位服务,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国内专业人才匮乏的瓶颈问题。薪金待遇采取基础薪金+转化提成的方式,基本年薪为7.6万元,上不封顶,这在全国高校也是一次新的尝试。二是项目跟踪负责机制:经纪人全权负责某领域技术转移项目的组织策划和市场商务工作,包括计划、组织、实施等技术转移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为企业和学校提供、传递技术转移供需信息,对技术转移项目进行正确的评估和论证,组织并参与技术成果的工业化、商业化开发等。三是分中心统一管理机制:区域分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主持日常工作,由中心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并与中心保持一致的发展战略。区域分中心在运营过程中得到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提供了运行经费、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等保障,有项目转移的配套资金和适量的风险投资能力。四是投资变现机制:技术全权转让,吸引吸纳社会企业与投资公司投资建立新企业,出让孵化成功的企业股份。

  三、工作现状

  中心的技术转移工作在学校产学研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展开,初步形成“需求调研-技术评估-合作方式设计-跟踪服务”的技术转移模式。中心不仅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经纪人队伍,建立了自己的先进共性技术大数据库,同时全面加强企业需求调研,很大程度解决高校与市场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不断拓展技术转移服务范围,逐步打开国内外技术转移市场。

  (一)打造专业的技术经纪人队伍

  中心致力打造和培育专业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技术经纪人将积极主动为天津大学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全方位服务并依据相关规定和约定获得收益。技术经纪人需广泛猎取技术需求信息,经筛选、去伪后提供给相关技术发明人,并全程为技术发明人提供技术集成、商务谈判等服务。技术经纪人需将天津大学科技成果积极推向市场,并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全程提供专利申请与保护、法律咨询、商务谈判、科技融资等服务。技术经纪人也可根据约定受成果所有人的委托,与第三方进行谈判和交易。由于技术经纪人是综合考虑学历、专业、性别及从业经验选拔的高素质人才。自中心成立以来,经纪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奔赴全国各地开展成果发布会、技术对接会、分中心建立、校企联合机构的谈判等技术转移工作,通过自身努力促使天大更多的好项目、好技术在全国落地生根。

  (二)建立各相融合的评价体系

  为了更好的实现“需求、技术和专家”相融合,中心实施“三个一百”工程,即遴选100项重点行业关键需求、遴选100项可产业化核心技术、服务100个专家团队。做实做好“三个一百”工程对开展技术转移工作至关重要。一是把好技术需求关。由于有效的技术需求来源于对所在行业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的深刻洞悉,来源于对所在企业科技创新背景的清晰把握,所以准确地挖掘和表述企业的技术需求是一项高难度的工作。中心扎实做好市场需求调研工作,深入地方企业调研区域技术需求,对于有需求但是不能够清楚表达其真实技术需求的企业,经纪人一一参观考察企业生产线,主动与企业技术负责人沟通交流,挖掘其真实需求(如逐一核实河北、山东、江苏等地方政府发来的9000余项需求,确定有效需求近2000项,真实率接近22%)。二是做好技术匹配。筛选技术需求后,需要匹配合适的专家团队。中心从专家团队的教育背景、博士课题、曾申请项目、已发表论文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以此标准为老师推荐的技术需求成功率达80%,同时节省老师40%的时间。二是梳理好校内专家库。高校要着重做好校内专家库的梳理。梳理校内的技术体系,通过评价技术的市场化成熟度以及技术团队对市场和政策的把握,进而筛选出适合产业化的技术,推广至企业,企业可能够直接应用与实际生产。

  (三)构建“网络式”区域分中心格局

  分中心将作为地方政府的助手、企业的帮手、成果转化的能手,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工作,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支撑学校发展将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到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中心坚持“立足天津、辐射全国”网络式布局区域分中心。分中心采取与企业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工程中心等多种合作形式,全面服务于地区企业,推动所在地方及国家的经济发展,实现学校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目前,共设立定州、张家口、南通等16个区域分中心,为深化学校与当地企业的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组建完善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技术转移是一个技术与资本结合的过程,中心按市场化的运作吸收社会资金,构建促进技术成长和创业的风险资金平台,确保学校专利不再失效,为教师创办学科型公司提供保障,为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为深化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持续动力。中心设立了30亿元科技基金,用于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解决教师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不足的难题,该项资金由天大新英基金管理公司独立管理。此外,中心与天津科技金融服务公司、海泰投资、平安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均建立了良好关系。

  (五) 搭建全方位的网络服务平台

  目前,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不断加快传统行业的换代和升级。技术转移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推动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做好科技服务工作,探索“互联网+创新服务”模式。中心建立了大数据网络平台,汇集了一系列科技成果库和技术专家库,实现科技资源共享的同时实现了科技成果发布、授权专利发布、技术需求发布、资源管理、科技管理等多项功能,以大科技、大服务、大平台支撑大发展。目前,中心网络平台实现了多种优质的科技服务功能,包括:(1)信息集中展示功能:构建动态的技术和专家资源库,不断积累科技和人才资源。(2)信息交流互动功能:打造网络服务平台以及跨学科、跨地区、多角度的互助互动平台,形成纵横交织的信息交流网络。(3)数据快速处理功能:网络平台提供快速检索服务,开展网上技术转移服务和技术推广,为全社会提供网络化技术服务。

  中心开展的技术转移工作力求在要素齐全的基础上探索合乎发展的方式,更多呈现“市场化”的色彩,逐渐形成市场需求牵引技术研发、产业发展推动技术进步的格局。截止目前,共梳理专家团队500余个,掌握可产业化的技术300余项。针对不同需求开展不同的技术转移模式,目前已经为560余家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促进企业的升级转型;通过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投资、孵化新公司以及专利转化等模式推动100余项技术成果服务社会的经济发展,交易额达9850万。

  四、经验总结

  技术转移以“架桥、修路”的方式将科技与市场较好的联系起来。为进一步加深联系,充分挖掘技术转移的潜能,现阶段技术转移工作要结合我国技术转移特点以及高校的特色科研领域,进一步优化技术转移模式,组建职业化经纪人队伍、实施市场化运作方式、提供足够的激励措施、扩大技术转移面向、积累技术转移资源、保障资金投入,推动技术转移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五、问题及建议

  技术转移工作的低效在微观上影响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制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在宏观上不利于创新体系的优化,影响自主创新战略的落实,并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障碍。通过剖析天津大学技术转移工作现状,同时结合其他高校及科研机构技术转移实际情况,发现国内技术转移工作还面临很多现实问题。

  (一)缺乏相关法律政策的保障

  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将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利的法治环境。加快相关政策的制定是技术转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法律法规对各行业都有很大影响,国内的技术转移中心要时常面临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阻碍转移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快制定国家技术转移基本法,保证财政对技术转移的投入。众所周知,《拜杜法案》对美国科技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所以颁布新的系统的《科技成果转化法》是十分必要的。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有助于解决高校技术转移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将使高校的技术转移实现快速发展。

  (二)资金匮乏限制了技术转移的能力

  资金是实现从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的重要前提。发达国家在科研、开发、推广阶段的经费投入比例约为1:10:100,在我国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阶段缺乏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导致许多有应用前景的产品和项目无法投入中试,制约了科技成果及时高效地转化为生产力。所以,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形成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等政府引导的支持方式。另一方面要加强直接的资金支持。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高校技术转移的资金和空间上的支持,尤其是补贴前期基本无收益的情况下专业技术转移机构的开支。

  (三)缺乏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队伍

  目前,国内的技术转移机构相对较少,而且很多技术转移机构大都从属于大学或科研机构,大多从事科技服务的技术经纪人在专业咨询知识、经验、技能及创造性缺乏,市场观念、系统观念和实战能力不强,对于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不敏感,不能发掘优秀项目,造成技术信息滞后,影响了其承接大型、跨学科、综合性项目的能力。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需要建立专门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相关机构,不断增加技术转移机构的数量,在全社会中形成技术转移热潮。技术转移队伍建设是做好技术转移工作的动力支持。国家可以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建立专门的职业经理人考试制度,从而为国内技术转移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团队。

  六、结论

  目前,我国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正向纵深推进,一个富有活力、更有效率的科技环境,必将全面激发技术创新活力。天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将顺应科技形势、突出比较优势、主动融入大环境,不断推进相关政策改革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市场的方式发现和培育新的科技增长点,把科技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层次和水平,以服务和贡献开拓学校发展新空间。本文通过分析天津大学技术转移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我国高校技术转移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建议。未来国家在技术转移工作方面还需加强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培养专业的技术转移队伍,引导高校设立专门从事技术转移工作部门,充分发挥政府在技术转移机构和企业中的桥梁作用,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刺激国内技术转移市场,保证技术转移工作顺利开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清除障碍。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天津大学研究基地/天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杨明海、李巧园供稿)

  (本文仅代表研究基地专家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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