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6/4/11 9:33:10来源:联席会议办公室分享到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印发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若干意见》。2015年12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主持召开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申长雨带领大家逐条学习了《若干意见》内容,重点解读了《若干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关键举措,并就《若干意见》的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作出部署。

  二是加强《若干意见》政策宣讲。《若干意见》印发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时间制定宣讲计划,编制解读手册。2015年1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参加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吹风会,对《若干意见》进行宣传解读。2015年12月31日,组织参加中国政府网就《若干意见》在线访谈。1月23日,组织召开《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培训班,贺化出席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的60余名代表参加。培训班就《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等4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部署了以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年度推进计划为载体,推进全系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

  三是积极部署落实《若干意见》。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召开,会议就知识产权系统学习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作出专门部署,参会代表就本地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有关工作交流讨论。1月19日,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扩大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与会代表围绕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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