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圆桌会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6/7/27 10:35:16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图为会议现场 本报记者  蒋文杰  摄

  7月22日,参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的近50个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代表举行圆桌会,共同探讨沿线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并发表了共同倡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古丝绸之路促进了沿线国家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形成了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优良传统,促进了古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繁荣和发展。21世纪是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的时代,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显得尤为重要。

  会议指出,知识产权作为保护人类智慧结晶的无形财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在激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保持紧密合作符合各国共同利益,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生态体系,有利于促进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完善,营造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对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对话与合作表达出强烈意愿。

  会上,与会各方就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达成了共识。申长雨宣读了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共同倡议》。倡议提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将加强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战略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各国知识产权机构不断加强能力建设,鼓励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务实合作,支持各国在促进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支持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鼓励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会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宣读了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具体措施。其中,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推动多双边区域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与法律法规交流、知识产权审批能力提升、人才培养、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增强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等十个方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展开合作与交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在会上表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工作遵循成员国驱动原则,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合作符合其一贯工作目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赞赏中国政府在促进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作努力,并注意到参会成员国希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给“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和支持,有关事项将根据成员国批准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预算和工作计划予以考虑。(记者王 康  孙 迪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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