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双方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双边合作
发布时间:2016/11/22 12:10:05来源:中国政府网分享到

                                                                               第四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联合情况说明(摘编)

  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是就中法经济财金领域的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进行双边沟通和政策协调的关键平台。首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对话分别于2013年11月、2014年9月、2015年9月举行,为拓展和深化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与法国经济和财政部长米歇尔。萨班于2016年11月14日在巴黎共同主持第四次对话,来自两国政府的高级官员参加。中法双方强调此次对话要着眼于应对全球和中法两国经济财金领域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努力开拓合作新领域,以创新思维不断强化紧密持久的中法经济财金战略伙伴关系。

  对话期间,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三、进一步完善合作框架,促进中法贸易、投资和产业合作

  35. 双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知识产权的合作协定》和其他双边合作协定及机制框架下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双边合作。双方认识到知识产权在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强调在此领域开展双边合作的互惠作用。双方期待在共享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应用和执法相关信息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保护体系、专利运行体系(收费标准、商业化)、专利估值标准、提高商标和外观设计保护、执法和司法实践。双方同意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并愿意积极推进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双方认识到知识产权侵权产品对经济和社会造成的损害,并同意就通过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基于信任的数字环境加强交流,并鼓励就电子商务标准开展更多合作。双方欢迎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和社交媒体平台与法国主要公司间倡议开展的、 落实自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仿冒的实验性预防措施(过滤器)。双方将对这些预防措施的实施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并及时予以沟通。

  43. 中法海关信息互换、行政互助和反商业欺瞒等执法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双方将加强人员交流,认真落实中法海关2015-2016年和2017-2021年技术合作文本,深入开展打击商业瞒骗、假冒侵权以及有害废物走私等合作,营造健康有序的贸易环境。此外,双方海关将继续积极参与中欧海关间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项目第三阶段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合作,促进中法、中欧的贸易安全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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