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拓展商标保护新类型
发布时间:2016/12/9 10:30:11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栀子花白兰花……”某年夏天,在苏州出差的记者有幸听到了这婉转动人的卖花声,软糯的苏州话伴着阵阵花香,沁人心脾,让人久久不能忘怀。日前,苏州老万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姑苏吆喝中经典的“栀子花白兰花”叫卖声提交了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用于折扇、纸扇、首饰等传统的手工艺品中。

  姑苏吆喝作为苏州特有的一种语言形式,反映了民俗风情,是在传统商业时代最为贴心、温存的声音。与普通吆喝声的抑扬顿挫不同,萦绕在苏州街头巷尾的吆喝声温柔婉转,带着吴语的软糯,回响于人们心间。这样的吆喝声如今却鲜能听到,只能在记忆中回味。为了延续这样的记忆,早在2013年姑苏吆喝便入选了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传统手工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声音商标相结合,更能将我们苏州的地域特色文化传递出去,也让人们更加喜欢苏州。”在苏州老万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戚春兰看来,文字不能体现姑苏吆喝的魅力,只有用声音传递才能使其发扬光大。为此,经过一番探讨与研究,戚春兰于今年7月提交了“栀子花白兰花”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今年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受理了该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据了解,此次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吆喝声以及五线谱、简谱、歌谱等,声音根据传统吆喝声改编整理而成,并由国家一级演员、苏州评弹团成员许云仙演绎。

  无独有偶,早先,腾讯公司计划将“嘀嘀嘀嘀嘀嘀”的QQ提示音申请注册为声音商标,但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予以驳回,商评委认为该声音“较为简单”,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腾讯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2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QQ提示音商标案,虽然法院并未当庭宣判,但因该案是我国第一起声音商标行政驳回案件,故备受关注。

  该案中商评委认为,其审查声音商标的主要依据就是显著性。作为非传统性商标,声音商标必须通过使用才能获得显著性,而腾讯公司提供的证据只能显示QQ具有显著性,并不能证明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同时,申请商标“嘀嘀嘀嘀嘀嘀”过于简单,只是一个急促、单调的重复音。为此,商评委表示,独创性只是其审查声音商标考虑的一个独立因素,与显著性无关。

  腾讯公司则认为,申请商标“嘀嘀嘀嘀嘀嘀”为6声音响,不冗长也不简单,具有声音商标应有的显著性,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并当庭演示了其他国家核准注册的NBC声音商标、Windows开机声音商标等。同时,申请商标经过长期使用,知名度和显著性不断增强,相关公众能够有效识别;被诉决定错误地将“独创性”作为声音商标的审查标准,于法无据。

  针对近期发生的上述两个案例,有关专家表示,无论是将姑苏吆喝作为声音商标提交注册申请,还是腾讯公司因声音商标起诉商评委,都体现出我国企业越来越重视商标保护,且商标注册申请的类型在不断扩大,普通的文字商标已不能满足企业对于商品保护的要求,这值得鼓励。

  “一件优质的声音商标包含着企业的商标策略,通过商标彰显功能、传达企业产品或者服务的特质,有助于提高客户对产品或者服务的体验,进而拉近客户与企业或者产品服务的距离。消费者经常听到一个愉悦的、有内涵的声音商标,无疑会增强品牌体验,对企业有更深层次的接触,声音的传播在激发想象和愉悦的同时也传达了品牌的精华和主旨。” 北京元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合伙人刘贵增说。

  那么,如何对声音商标进行保护?刘贵增表示,我国声音商标注册和保护的依据是我国现行商标法,声音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历史相对较短,目前有关声音商标行政保护和侵权司法判决案例较少。作为商标和品牌,声音商标与传统商标一样承载着企业的商誉,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声音商标。在移动APP领域,因抄袭成本低,成为侵权多发领域,据《2014年第一季移动市场调查报告》显示,流行的、热门的数据在APP的抄袭比例达到80%,而其中工具、财经和影片类的APP达100%。因此,在“互联网+”时代,创立品牌更要从多方面采取法律和技术结合的综合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声音商标的注册、使用和保护,从而真正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本报记者  李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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