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年起诉知识产权犯罪4712件 犯罪类型高度集中网络化突出
发布时间:2018/4/20 11:07:17来源:法制日报分享到

  2015年至2017年,广东检察机关共批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670件6782人,起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712件8074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检察案件27件,约占全国此类案件的50%。

  《法制日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犯罪类型高度集中、区域特征明显、网络化特征日益突出、重大及新型犯罪频发、产业链条化、侵权产品细分现象明显、团伙犯罪比例大且有公司化倾向等特点。

  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刘顺龙介绍说,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类型案件中,侵犯商标类案件占95%以上,珠三角地区案件量约占全省的9成以上。商标权的侵权对象以电子产品、手袋、衣服、酒、日用品为主,逐步蔓延到汽车配件、电缆乃至医疗器械等产品上。

  刘顺龙说,侵权对象区域性特点明显,如深圳主要为电子产品,约占案件总量的7成,广州主要为服装、手袋、化妆品等,汕头市澄海区则主要是玩具。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制假售假的重要渠道,手法隐秘、影响面广。有的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沟通联络、寻找合作者,分工合作,互相提供上下游环节的产品,通过物流送达对方,相互之间不需要见面,甚至不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极具隐秘性。与网络相关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增多,从过去的通过网络下载文学作品、歌曲,逐渐发展到复制游戏源代码等方式侵犯著作权。通过网络泄露商业秘密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记者了解到,广东近年来办理的重大案件较多,有的案值数百万元乃至数千万元,部分案件在全国影响较大。珠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江西亿铂公司及中山沃德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为全国最大的侵犯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刑事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和判罚金额均创全国之最。

  据刘顺龙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新型案件时有发生,给司法办案带来极大挑战。如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罗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侵权对象为集成电路芯片只读存贮介质ROM中固化的软件著作权,与传统著作权案件有显著区别。

  与此同时,产业链条化侵权产品细分现象明显。生产、销售各成产业,有些专门生产侵权产品,有些专门从事销售,打击难度增大,即使抓获其中一方,也很难实现全链条打击。侵权产品产业细分的情况较为突出,如针对手机的侵权,就发展出专门生产假冒品牌手机电源、电池、屏幕、耳机、尾插等多个产业,权利人维权难度较大。

  在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多数案件都是团伙作案,互相之间分工负责,形成制假售假“一条龙”。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胡裕东等人侵犯著作权案,1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负责印刷、包装、运输等工作,大肆侵犯著作权。有的涉案人员还成立正规公司制假售假,令消费者真假难辨。

  连续几年来,广东检察机关每年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均占全国此类案件的50%。为了破解知识产权犯罪查处中存在的查处难、取证难、侵权损害鉴定案等难题,广东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加大引导侦查力度,精准打击犯罪,充分发挥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建立起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备案审查等工作机制,建成省市县三级联通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截至2017年年底,行政执法机关将168836件案件录入平台,其中包括15820件侵权假冒案件。

  刘顺龙介绍说,为确保准确、有效打击犯罪,广东检察机关加大了引导侦查力度,通过提前介入及后续监督,提供侦查思路、引导取证方向,确保案件顺利追诉。(章宁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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