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服务对外开放大局——习近平主席博鳌亚洲论坛主旨演讲系列解读②
发布时间:2018/4/25 11:32:21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4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明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再次强调我国坚持开放的立场,宣布扩大开放的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这对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战略实践意义。

  事实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国际贸易、技术许可和外国直接投资(FDI),是对外扩大开放的助推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增加一个国家的进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降低了被侵权的风险,保证了企业在该国经营的利润不受损失,同时降低了国内企业模仿的可能,提高了进口企业的市场控制力。有研究数据表明,我国进口额与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进口额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逐年增强而增大。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促进国际技术许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通过降低知识产权权利人防止违约的费用来降低许可成本,使许可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安全性得到增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确定和控制被许可人执行条款的能力更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有效吸引与知识相关的FDI。尽管贸易、FDI和技术许可三者之间互相影响和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FDI的影响是复杂的,但研究表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更能吸引与知识相关的FDI。

  习近平主席指出,实践证明,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坚持扩大开放是中国基于自身发展需要所作出的战略抉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助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

  改革开放40年以来,特别是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已形成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强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双轨保护机制,切实维护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近五年来,中国在行政执法方面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19.2万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7.3万件;在司法保护上,中国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和一批知识产权法庭。调查显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2017年的76.69分。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既是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内在需要,也是激励创新、繁荣文化、促进发展的根本保障。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其知识产权在中国都应得到严格保护。赋予外商“国民待遇”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国家义务。在保护实践中,我国也切实对外商给予无差别、无歧视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有目共睹。一视同仁依法保护中外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营造了公平开放的营商环境,自然赢得了中外企业一致好评,吸引着外资不断涌入。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5652万家,同比增长27.8%;实际使用外资877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连续多年实现平稳增长。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但能有效助推“引进来”,也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极大地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正逐步迈向知识产权强国。2017年,中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达5.1万件,跃升至全球第二位。中国企业在海外的知识产权布局,有效地消除了长期以来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知识产权壁垒。在知识产权的保驾护航下,中国企业“走出去”必将走得更稳更好。

  习近平主席在主旨演讲中鲜明地强调“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正是体现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场,彰显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对等原则。(知识产权报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许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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