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知识产权保护 将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
发布时间:2018/6/5 11:13:44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5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措施,推动我国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升级。

  会议指出,保护外资合法权益,严打侵权假冒、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

  “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单单是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更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马一德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在对外开放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标志着中国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正在不断完善。

  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877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连续多年实现平稳增长;今年前4个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9万家,同比增长95.4%。中国日益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是吸引外资踊跃扎根这片热土的重要因素。

  “一视同仁依法保护中外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营造了公平开放的营商环境,自然赢得了中外企业一致好评,吸引着外资不断涌入。”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许春明指出,我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始终坚持履行赋予外商“国民待遇”的国家义务,切实对外商给予无差别、无歧视的知识产权保护,从而有效吸引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外国直接投资。

  伴随着对外开放的脚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列为扩大开放的四项重大举措之一。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严打侵权假冒、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等具体措施,正是落实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的中国扩大开放新一轮举措的具体部署,也是近年来我国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所关注的重点。2017年,中国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利法修订草案。此次修订主要针对我国专利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为解决过去“赔偿低”问题,提出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真正把违法成本显著提升上去,使法律威慑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从2015年至2017年的调查情况看,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的满意度得分总体上高于民营企业。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一现象客观反映出我国一贯坚持的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知识产权政策得到高度认可。

  不仅如此,美国知识产权权威人士和有关媒体也表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得分居于中等收入国家前列,越来越多地被选为非中国公司间专利诉讼的一个关键地方,因为诉讼当事人觉得他们在中国会受到公正对待。有关专家指出,随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扩大开放政策措施落地,中国正在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将为世界创造更多的“中国机遇”。(孙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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