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宣传] 让创新之“花”绚丽绽放
发布时间:2018/12/7 10:51:19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记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获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795件……浙江工业大学(下称浙江大)能够获得诸多殊荣与其成立的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下称浙工大科研院)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我们的科研院主要负责学校专利申请、审核、授权等过程的管理与服务、授权专利的维护及奖励等工作,组织开展专利知识宣传和培训、指导相关学院开展专利工作等。在科研院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以及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浙工大科研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激励创新 优化服务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十年来,浙工大科研院全面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技术与成果的应用,建立了完善的专利运用与保护机制。

  “2017年,我们制定了《浙江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在师生提交专利申请的审查上,进一步规范了申请流程,加强了审查力度,从源头上保证了专利的技术先进性和文本质量。”浙工大科研院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浙工大科研院积极加大高技术含量的发明专利奖励力度,对以“浙江工业大学”为唯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的人员给予每项25万元奖励,优秀奖给予每项10万元奖励;获浙江省专利奖金奖、中国石油化学行业专利金奖等奖项的人员给予每项5万元奖励,优秀奖给予每项3万元奖励。

  “为进一步加强专利审查和维护,提高专利代理机构业务特长与各学院专业学科契合度,我们提出把专利事务所的选择权下放给学院和教师,由各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向学校推荐定点服务专利代理机构。”浙工大科研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科研院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专利代理机构规模和专业特性选定了10家作为定点服务专利代理机构,通过竞争签约,极大激励了专利代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根据学校下拨的专利经费和学院专利成果转化收益,对于专利工作特别突出的学院,浙工大给予学校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学院可根据自己的经费来源自主制定专利申请、授权和转化的相关激励政策。

  正是在这样的政策鼓励与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质量的环境下,浙工大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发明专利。据了解,2017年化工学院计建炳教授牵头的发明专利“水力空化制备生物柴油的方法” 与2016年李永曙教授牵头的发明专利“一种利巴韦林缩合物的化学合成方法”均获浙江省专利奖金奖。

  完善制度 对接市场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师生的科技成果得不到较好的转移转化。这让我们意识到,我们不仅要优化服务、激励创新,也要帮助学校师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专利成果对接市场。”浙工大科研院负责人说,为此,他们制定了《浙江工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暂行办法》《浙江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审批细则》等文件,建立了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成立了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细化了具体操作流程,并与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达成合作协议,转化项目在学院、工业研究院和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促进了师生的专利成果对接市场。

  “经过多年的发展,浙工大科研院建立起了完整规范的文件管理、组织管理、资源管理、获取、运用、保护、检查和改进等相关工作体制,并建立了浙江省高校第一个知识产权实验室,现已成为一个融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和服务综合体。未来我们将以更大力度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让创新之‘花’绽放得更加绚丽。”浙工大科研院相关负责人如是说。(实习记者  舒天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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