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展现知识产权作为
发布时间:2019/8/19 10:23:19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商标和专利电子化申请”……我国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再出实招!近日,国务院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称《方案》),在加强公正监管、优化政府服务等方面对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知识产权涉及领域众多,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方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年来,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一直为业界所重视,《方案》对于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的部署抓住了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核心要素,牵住了以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创新发展的“牛鼻子”,将促进我国政府、市场、社会等多个主体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从而进一步释放创新潜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方案》要求,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加强对商标抢注和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研究制定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有关规定。这为我国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提供了进一步指引。

  “伴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整体快速发展,专利劫持、商标恶意抢注等知识产权保护所遇到的问题逐渐暴露,建设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可以将这些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将有效遏制反复侵权行为,对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意义重大。”曹新明告诉记者。就建设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我国已开展相应工作。2016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提出统筹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建设工作,明确了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的基本目标,强调建立失信惩戒机制。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38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其中列举了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提供虚假文件行为等6类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与效率是优化政府服务的重要一环。《方案》明确,推广商标和专利电子化申请,2019年底前将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7.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到5个月,消减发明专利审查积压10万件。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在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与效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完成《方案》要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在线业务办理平台于2016年10月上线运行,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和中间文件,以及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和中间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在各类专利检索系统中的应用。今年7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全国商标受理窗口同步完成纸质件申请向网上申请的转换,全面采用网上申请系统受理商标业务。2019年上半年,我国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为20.5个月,较年初压减0.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减到5个月以内,较年初压减1个月。

  “我国‘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目的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工作应在其中充分展现作为。”曹新明认为,在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中,政府部门要积极转变角色,从管理、控制者转变为公共服务提高者,市场主体应以市场需求制定企业战略与创新方向,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也应更加注重知识产权质量及价值实现,为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蓄力。(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 吴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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