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可优先在国家级新区布局
发布时间:2020/1/21 16:02:15来源:科技日报分享到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级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

  《意见》明确,要打造若干竞争力强的创新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优先在新区设立科研中心、研发机构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优先在有条件的新区布局,鼓励建设主导产业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数据中心,建设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意见》要求,新区建设发展要实体为本,持续增强竞争优势;刀刃向内,加快完善体制机制;主动对标,全面提升开放水平;尊重规律,合理把握开发节奏。

  就加快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关键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打造若干竞争力强的创新平台,瞄准国际前沿技术强化攻关,力争在重大“卡脖子”技术和产品上取得突破。完善创新激励和成果保护机制,打造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同时,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按规定在新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意见》指出,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新区做精做强主导产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突出短板,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精准引进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新区与东部地区建立精准承接制造业产业转移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意见》明确的重点举措还有,持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高标准推进建设管理。

  比如,优化新区管理运营机制,创新完善新区管理机构选人用人和绩效激励机制,经批准可实施聘任制、绩效考核制,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薪酬制度;探索高品质城市治理方式,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方式,强化开发强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人均用地指标等要求。(记者 刘垠)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