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1/12/28 15:39:09来源:法治时报分享到

  12月24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二审案件。这也是该院审理的首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某、谢某二人自2020年初开始在海口销售假冒的贵州茅台酒,截至2020年底,查获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共计100箱(每箱6瓶),销售数额共计1066200元。2021年9月13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彭某、谢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6个月,各处罚金75万元、60万元。被告人彭某、谢某不服,提出上诉,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提出抗诉。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该案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也是一起兼有抗诉和上诉的二审案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是目前唯一具备刑事审判职能的知识产权法院。自成立以来,该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受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以刑事手段打击、遏制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全媒体记者 陈敏 通讯员 杨珊)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