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持续深化——满足用标需求 拉动市场扩容

  • 发布时间:2022/7/27 19:32:44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1.9万家,较上年同期增加6000余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改革试点范围由12个省份拓展到20个省份,涉及1951件产品,占国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数的82.9%。2022年上半年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展示的这一系列数据,表明我国地理标志产业规模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加,专用标志使用申请核准程序不断优化,对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7月中旬,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公告,核准65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涉及20个地理标志产品。其中,对涉及上海市和吉林省的南汇水蜜桃、练塘茭白、吉林长白山人参等3件地理标志产品的28家生产企业,予以优先公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我国地理标志产业规模扩大,取得可喜进展,还得益于近年来开展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这项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主要是将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的工作权限下放到省一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由其核准并公告,使市场主体用标更便捷,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更直接。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两批试点,其中第二批改革试点于今年6月底确定。

      “此次改革试点主要呈现试点覆盖面更广、试点任务更聚焦、涉及业务更深入、充分体现政策激励等特点,将进一步优化核准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压减核准周期,更高效地满足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的用标需求,使试点成效惠及更广泛的市场主体。”张志成表示。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批准地理标志产品3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365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2239家。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批准国内外地理标志产品2493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6927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表示,从社会效益来看,在商标富农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区域公共品牌,有效助力了特色产业培育,成为农民增收的“钱袋子”和“摇钱树”,探索出乡村振兴的新出路。(本报实习记者 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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