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 发布时间:2022/11/23 15:31:35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分享到


  •   11月11日,《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印发,这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和《上海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资助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并更名印发,旨在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的主要原则,一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阶段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资助的要求,大幅减少一般资助;二是资金投向重点用于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三是统筹兼顾市区两级政策衔接互补,避免简单重复资助。

      《办法》共有总则、扶持内容与标准、组织管理与监督和附则四章二十六条内容。其中第二部分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扶持项目和详细扶持标准进行了明确:在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面,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布局、支持本市创新主体培育高价值专利;在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方面,加大知识产权奖励力度,强化市级知识产权项目支持;在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国内外维权保护,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建设;在加强知识产权标准服务方面,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给予资金支持。(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 文倩倩)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