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提高农业核心竞争能力
发布时间:2011/6/7 16:54:35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分享到

2008年6月5日,我国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扶持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合理调节资源提供者、育种者、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注重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3年来,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农业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2010年,农业部受理的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206件,结案858件,授予品种权666个,年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跃居全球第二;受理审查各类植物新品种复审请求25件,结案25件。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已累计完成公示产品606个,累计公告颁证产品439个。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作用凸显,农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健全规章制度

扩大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

2009年,农业部修订了《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审查指南》、《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工作手册》等规章制度,启动了甜瓜等80余种植物的测试指南研制工作,开展了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调研。

2010年,农业部组织修订和制订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等规章,颁布了《农业植物新品种第八批保护名录》,进一步扩大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研究起草了《农业遗传资源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草稿);参与《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起草工作;会同国家林业局联合研究制订了《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品种权的暂行规定》,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解决了台方关切的问题;组织制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写指南)》。

农业部优先将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纳入农业部主推品种,逐步形成对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农业投入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的系列政策措施。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通过合同约定等形式,推动建立公共财政资助开发的农业科研成果归属制度。

强化技术支撑

促进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转化

2009年,农业部规范重大农业科技专项的知识产权管理,促进农业知识产权的创造。结合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的启动,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转基因重大专项管理办法中,强化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深化优势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挖掘,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优先将知名度高、历史悠久、品质特征明显、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的农产品纳入了登记保护范围。

2010年,农业部组织开展了8种主要农作物DNA指纹鉴定方法标准研制;新增青岛海洋渔业等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使全国省级工作机构达到55家;开展了对国外转基因知识产权技术的动态监测预警,为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顺利实施提供支持、服务。

此外,农业部还注重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2010年,农业部召开了种业科企结合交流会,现场签订了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协议金额达到10.97亿元;完成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基地创建试点方案的制定;指导成立了由56家国内主要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发起成立的种业知识产权联盟。逐步形成了如章丘大葱、赣州脐橙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创新行政执法

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力度

2009年,农业部通过抓重点、抓督查、抓大案,创新品种权行政执法方法,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各地农业部门积极行动,先后查处了海南非法繁殖授权品种亲本、河北非法销售蔬菜“中甘4号”等100余起案件。同时,继续在山东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执法试点工作,建立了与工商、公安、知识产权和司法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共同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的违法行为,净化种子市场环境,保护品种权人和广大农民利益。

开展人才培训

引导建立知识产权组织机构

2010年,农业部举办第4届农业知识产权论坛,调动社会力量研究农业知识产权政策、问题和对策。举办8期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培训班,新注册核查员899人;组织了全国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培训班、品种权代理人培训班等15个,培训人员近950人次。培训活动有力引导了农业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各类农业机构向境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服务。(胡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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