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总编室版权管理部主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3/9/2 14:06:33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电视行业是知识产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有着重要影响,对电视行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高度直接影响到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中央电视台版权管理部是国内广电行业第一个专业版权管理部门,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版权管理部深刻领会并坚决落实《纲要》精神,站在中央电视台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克服困难,脚踏实地,在制度建设、人才培养、保障重大宣传任务、服务一线节目部门、助力我台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创新工作,填补了诸多业内空白,走在了国内同行的前列,为中央电视台创建国际一流媒体奠定了坚实的版权管理基础,为广电行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版权管理部的主要先进事迹如下:

      一、加强专业管理,在全行业率先成立版权管理部门

      基于对版权管理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中央电视台于2004年在全行业率先成立了专业的版权管理部门。近年来,版权管理部根据中央电视台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本着高标准、高起点、慎重选人的原则,公开考试,百里挑一,逐步培养出一支既懂法律又了解电视的国内一流的版权专业团队,大多数为名牌大学毕业生,大多具有硕士学位,大多可以用英文工作,从而为深入推进版权管理各项工作培养了一支能打硬仗的基本队伍。

      二、推动行业发展,组织成立电视版权委员会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版权管理部于2011年4月成功筹备和组织了中广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成立大会。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版权协会等部委、社团的领导和全国近50家电视台代表等共近150人出席了成立大会。成立大会选举了通过了委员会章程,选举了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并就如何提升中国电视业版权整体水平、促进电视行业形成良性竞争达成了广泛的共识。该协会的成立,有力促进了全行业版权管理交流,并直接促成地方台纷纷成立专门的版权管理机构。

      三、落实《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牵头全行业音乐付酬磋商

      版权管理部2010年在全台成立的音乐付酬谈判小组,经过8个月艰苦谈判,最终在全行业中第一个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应电视版权委员会众多会员单位的要求,2011年6月以来,版权管理部以电视版权委员会秘书处的名义,以委员会为平台,代表会员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开展集体磋商。委员会从各会员单位中选取7名专业人员成立音乐付酬谈判小组,经过3个月的艰苦谈判,双方多次磋商,最终签订了音乐作品付酬合作备忘录,并成功举办了音乐付酬集体签约仪式。此项工作成绩,得到了广电总局和国内电视同行的充分认可,是近年广电系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付酬办法》的重要突破,是电视版权委员会与音著协在中央精神指导下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上,在法律框架下平衡广播电视台与音乐著作权人权利义务上,在友好合作相互理解前提下着眼长远可持续发展上取得了共识。

      四、拓展合作交流,与各类版权专业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版权管理是一项系统化、专业化、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工作,因此,版权管理部自成立之日起,就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方式,与NBC、BBC、NHK、KBS等全球近数十家重要媒体的版权管理部门及ABU、EBU等专业机构保持着密切联系、进行了深度交流。基于版权管理部的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版权管理部郑直主任担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版权管理部严波副主任还担任ABU版权委员会副主席,这一情况反映了我国在国际社会中地位的提高以及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的影响力日渐增强,也是近年来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取得的新进展。

      五、代表行业发声,积极为著作权法修改献言献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启动以来,版权管理部迅速召集9家电视台相关负责人近50人举行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研讨会,并以委员会名义向所有会员台下发了《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意见的通知》。在对27家会员台提交的166条、4.2万字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后,版权管理部最终形成一份涉及36条款、2.4万多字的书面建议稿,向国家版权局正式提交,充分表达广电行业的相关诉求。

      六、完善建章立制,构建广电行业第一个版权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版权管理要想达到有效维护电视台版权权利、追求节目版权价值最大化的管理目标,必须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版权管理制度,依据制度进行管理。因此,版权管理部成立以来,着力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台实际的版权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建立了以《中央电视台版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央电视台关于全面加强版权管理的决定》为核心,以《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签署、备案、归档工作的通知》、《中央电视台演员、嘉宾、作者签约管理暂行办法》等十余项规定为补充,涵盖节目生产、播出、开发各方面的版权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七、参照国际经验,建立国内电视行业最完备的合同管理规范

      处理版权关系的基本方法是与权利人签订合同,明确界定电视台与相关权利人对电视节目的版权关系,获得预期的权利内容,并将所有合同妥善保存,这是一项细致而复杂的工作,版权管理部也为此投入了大量的心血。首先,版权管理部经过精心研究和不断完善,制定了63种版权合同范本,以满足台内各种使用需求,填补了中央电视台没有专业版权合同的管理空白。其次,摸清“家底”,全面掌握中央电视台库存历史节目的版权状况。为此版权管理部从2007年开始启动了重点库存节目版权信息回溯清理项目,系统梳理了1958年建台至今的电视剧、动画片、体育赛事、大型纪录片、晚会、大赛、引进节目、重点栏目的节目版权信息。此外,从2008年11月起,版权管理部在全台所有节目部门和六家台属公司开展了版权合同回收工作,并创建了国内国营企事业单位中第一个专门的版权合同正本档案库。

      八、建设版权系统,在全行业率先利用现代化手段管理海量版权信息

      用规范的方式和统一的标准记录、采集版权信息,将节目全流程中各环节的版权信息进行汇总,是版权管理的重要手段。为此,版权管理部自成立起,就积极建设版权系统,用现代化的手段管理海量版权信息。一是在中央电视台综合信息网节目生产管理系统中建成了节目版权信息记录软件,大大提高了节目版权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二是在回溯清理库存节目版权信息和建成版权信息记录审核软件的基础上,建成了中央电视台版权信息数据库;三是将中央电视台节目版权信息著录到音像资料馆编目数据;四是于2011年5月正式启动新台址版权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搭建满足中央电视台未来发展的版权系统。

      九、一揽子解决全台图片权利使用事宜

      为满足中央电视台节目在制作过程中对图片作品日益增强的需求,2012年版权管理部经过数轮艰苦谈判,完成了与大型图片代理机构的合作,使得全台各栏目可以方便使用视觉中国集团享有代理权的全部3000万张图片,受到了节目部门的普遍欢迎。

      十、综合各方资源,为奥运会等重大赛事提供版权保障

      版权管理部从2008年奥运会开始建立体育谈判项目组的工作机制,并逐步深入该项管理,参与了奥运会、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等体育转播权合同谈判,并为赛事转播提供版权保障。在奥运会期间,版权管理部牵头成立台奥运版权协调小组,有序推进伦敦奥运会版权授权、侵权监测和权益维护工作。

      十一、提高版权意识,搭建全流程版权管理工作机制

      经过多年努力,版权管理部已在全台建立了立体化的版权管理机制。明确了总编室是全台节目版权的归口管理部门,版权部负责具体工作。各栏目制片人是版权事务处理的第一责任人,编导、记者负责完成签约和提交版权信息。与此同时,版权管理部还在全台建立了版权联络员制度,由各联络员协助版权部在各频道推进和落实版权管理工作。此外,为提高全员版权意识,近年来版权部还对全体制片人前后进行了三次版权培训。并对台内部分技术部门、新影厂、科影厂、农影厂、总公司等台属单位进行了专场版权培训。

      十二、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版权开发经营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塑造中央电视台品牌影响力、建立多元化创收渠道、实现版权生产与开发的良性互动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职责规定,版权管理部在对台属公司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央电视台台属公司版权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草案)。重新授权创新性地推出了一系列重要原则,此外,还对全台版权开发的管理原则、任务分工、工作流程、版权核查、项目报备、合同审批、权益维护、评估考核等重要事宜进行详细的规定,以加强我台版权开发管理工作,实现中央电视台版权整体效益最大化。

      十三、推进采购协调,探索版权价值最大化的节目利用方式

      版权管理部会同台技术部门,在中央电视台内网上规划建设节目采购信息发布专区,为各节目部门提供一个获取信息、资源共享和互动沟通的平台。同时,针对《舌尖上的中国》等中央电视台重点热播节目,版权管理部数次组织纪录频道、海外传播中心、外语频道、中国网络电视台、总公司节目代理部等各有关部门召开版权开发协调会,专题协调该片播出、开发安排,探索建立节目版权开发统筹协调机制。

      十四、深入节目一线,为各频道提供全方位版权服务

      春节联欢晚会是中央电视台最具品牌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重点节目,为保障近年春节联欢晚会组织、制作、播出、开发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版权管理部全程参与春晚节目制作,制定了详细版权操作指南,专门定制了全套格式合同文本,并全面完成了合同签约,妥善处理多起突发版权纠纷,有力保障了节目安全播出。版权部还全程参与《旗帜》等重大节目制作,派出专门人员进剧组处理所涉3200分钟各类素材的使用和60位重量级嘉宾的版权事宜。版权部还全力支持全台节目创新工作,开创节目模式引进谈判模式,先后为《梦想合唱团》、《为你而战》、《社区英雄》、《吉尼斯中国之夜》等节目的版式谈判、合同修订等工作。

      十五、发挥专业优势,着力保障全台重点工作开展

      近年来,在开办综合频道香港版、纪录频道开播、3D频道开播、海外传播能力建设等各项全台重点工作中,版权管理部均很好地发挥了专业优势,通过版权核查、资源协调、权利清算、风险提示、突发事件协调等手段,有力保障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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