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法规处主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3/9/2 14:11:52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上海海关法规处主要负责上海口岸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实施以及案件办理等工作。近年来,法规处根据海关总署及关党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加大海关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维护良好的进出口秩序,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声誉”要求,在确保通关效率的前提下,有力打击了进出境环节的侵权行为。自1994年7月至2012年底,法规处共查办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超过4100起,案值逾人民币5.6亿元。特别是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以来,查获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累计查获侵权案件2900余起,案值逾人民币2.9亿元。为维护上海口岸公平竞争的进出口秩序、改善上海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

      近年来,法规处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获得各方面的肯定:先后两次荣获“上海市保护知识产权先进集体”;一次荣获国务院八部委评选的“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查办的案件7次荣获海关总署年度十佳案例、6次荣获上海市年度十佳案例、连续4年荣获国家版权局三等功表彰、3次荣获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选的年度十佳案例;2012年5月,查办的两起案件同时获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PBC)“2011-201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两法’衔接典型案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构建网络型架构,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保障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要求。一是整合执法资源。建立了以法规处为职能主管部门,监管、风险、审单、财务等各业务条线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发、办理、处置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专门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联络员制度,选拔覆盖通关、查验等各业务门类、近100人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络员,组建一支高效的执法队伍分布于上海口岸海、陆、空、邮等各个监管现场。三是提高人员素质。实行集中教学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先后组织近百家(次)权利人对一线执法关员进行培训,有效提升了关员的执法技能。

      二、创新执法理念和手段,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

      一是积极运用风险分析技术,主动开展查缉。初步建成了上海口岸的侵权风险数据库,涉及黑名单企业、侵权高发商品、重点物流航线等众多风险要素,并通过风险分析,在中国海关H2000通关系统中加载侵权风险参数,加强对高风险货物的重点监控。近年来,我关在货运渠道依职权主动查获的案件比例均在95%以上,通过风险分析查获案件的比例均在50%以上,2012年至今该比例更是达到了59.82%。

      二是不断深化与公安机关执法协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近年来,法规处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不断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提升联合执法效能,拓展打击广度和深度,致力于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无缝”衔接,取得显著成效:自2008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93起,移送案件34起,立案率达到36.6%;2012年,我处累计向公安机关通报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线索24起,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1起,立案率达到45.8%,移送案件数量占全国海关移送案件总数的50%,居全国海关第一。

      三是创新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实践“以点带面”的办案理念。突破以往海关常规办案局限于对单次进出口侵权行为的打击,加大对个案调查的基础上,着力分析个案之间的关联关系,摧毁整个犯罪网络;强化对查获案件后续进出口情况的重点监控,主动扩大案件打击的广度、深度;通过加强与权利人沟通、深入市场调查等方式,掌握某类商品侵权状况,集中力量开展打击。例如,自2010年6月以来,法规处针对轴承类产品组织开展了重点打击,截止目前,已累计查获案件105起,查获侵权轴承72万余套,并联合公安部门对4个造假团伙予以刑事制裁。

      三、注重加强自主品牌保护,支持国内企业发展“走出去”品牌战略

      近年来,法规处坚决贯彻国家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海关总署、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不断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一是深入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现状和对海关工作的需求,积极引导国内企业建立自主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从而引导企业积极维权,倡议其组建国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二是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意识。加强对国内权利人的法规宣讲和政策辅导,提高企业应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的能力。如“银河”牌涤纶布由于遭受侵权影响,海外销量大减,通过我关的宣讲,商标权利人东方国际集团将商标权利进行了海关备案,经过数年来海关不懈的保护工作,销量得以重新上升;三是加大对自主品牌保护力度。2008年以来货运渠道查获侵犯国内自主知识产权案件265起,既有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也包括奥林匹克标志和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既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进出口贸易秩序,又有效地促进了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经营模式的转变。

      四、坚持开放式管理,扩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外影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充分利用海关执法国际合作机制,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海关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事务中的影响力”要求,一是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协助总署承办了“世界海关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地区论坛”、“中国-欧盟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实践计划”等大型活动;接待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美国国会参议员、欧盟委员会反欺诈委员等的参观访问。在总署的指导和部署下,积极参与中美、中欧以及中日韩等国海关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并被海关总署列为中欧海关第一批开展合作的重要海港代表和重要空港代表。

      二是全面开展国内合作。借助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平台,与本市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密切横向沟通和执法合作,如2012年,上海海关向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成功移交一起上海海关历年来数量最大盗版光盘案件,拓展了双方合作办案模式;与南京、杭州、宁波海关联合建立了“长三角地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并进一步细化了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强化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加强与各类行业协会和权利人组织(如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等)的合作,共同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健全公开的执法机制,确保执法公平正义

      一是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率先在互联网平台上开通知识产权保护网页,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列入12360海关服务热线内容。通过举办法规宣讲会、发放宣传手册、为企业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注重打击与宣传相结合。对查获的典型、重大案件,上海海关适时协调《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以及中央和地方电视等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提升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威慑力,展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决心和成效;三是注重宣传与预防相结合。针对定牌加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高、签订合同时知识产权责任约定不明等现状,举办数次知识产权宣传会,向上海关区数百家加工贸易企业讲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规定,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在源头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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