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新药开发处主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3/9/2 14:14:11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一、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对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的知识产权获得、转移、放弃,建立了课题组长、主管部门、主管所领导三级审批的管理体系。对于学生参与的科研项目,如果有比较好的开发前景并能获得知识产权,制定了相应的保密答辩、论文保密制度。防止相关的技术内容提前公开,避免了专利权的丧失,有效的保护了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的知识产权。还组建了专利审查委员会,对于重大项目所涉及的专利,提交专利审查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建立了规范的专利管理流程

      对于专利管理,建立了规范的纸件档案,所有专利的申请、审查历史资料完整可查。建立了内部专利管理数据库,可进行专利数据的统计和查询,实现了文件传递的无纸化,期限监控的规范化。内部人员不仅有明确的分工,而且能通过内部的软件实现高效的协同办公。

      三、日常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对于科研人员在日常研究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本部门基于长期的药物知识产权实践经验,能够提供及时的、高质量的咨询服务。指导科研人员完善实验设计,提高项目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提高项目的授权前景。为所内研究科室和下属企业,针对各个学科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开展了多次讲座,提高本单位整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每年为新入所的职工和研究生进行培训,使得科研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前就具有专利意识,并提高了技术交底书的质量。还担任了研究生医药专利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教学工作。受邀作为知识产权的专家,为相关的单位和企业指导业务,提供咨询服务,提高了其他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四、积极申请专利,保护科研成果

      对于完成的发明创造,及时进行专利保护,撰写高质量的申请文件,2008以来累计新申请中国专利202件。在专利的实质审查阶段,新药开发处人员和科研人员一起,认真研究审查意见,详细讨论对比文件,对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意见等撰写意见陈述,每年处理审查意见近百件次。2008后获得专利94件,每年对持有的专利进行评估,有选择的维持专利交纳年费,高效的运用专利资金,目前共维持有效的专利共计600多件。

      五、对知识产权进行国际化的保护

      对有明确产业化前景的专利,积极申请国际专利。2008年后新申请国际PCT专利27件,PCT进入国家阶段223件。例如硝克柳胺项目,其化合物专利进入了10个国家和地区;在中国市场实现转让后,又申请了其晶型的PCT专利,随后进入10个国家和地区,使得该项目在国际市场的保护周期又延长了近6年。代表性的项目还有匹诺塞林,在转让后的后期的开发过程中,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和石药集团共同申请了1件中国专利和4件国际专利;4件国际专利中有1件国际专利进入了15个国家,有3件国际专利进入了22个国家;为匹诺塞林产品的市场国际化奠定了基础。我所累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国际专利资助金300多万,为专利的国际商用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六、配备专业的人员

      管理专利的人员接受过知识产权的系统培训,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已经从事药物专利工作10多年,熟悉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维护、诉讼、转让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具备药物专利的审查、撰写、申报能力,累计处理国内的药物专利申请400多件,国外有300多件,能够处理来源于合成药、天然药、生物药等的各种药物专利申请。能够有针对性的组织、筛选来源于合成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生物合成、药理、开发、制剂、分析、晶型、代谢等各个学科的研究资料,运用于专利的申请的各个流程,以支持专利权的获得和权利的稳定。另外,配备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名,对知识产权的合同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

      七、通过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专利战略

      综合利用化合物专利,工艺方法专利,制剂专利,晶型专利,新的适应症的专利等各种专利形式,立体的保护创新的化学药物。结合我所从传统中药中开发新药的特色,总结完善从植物浸膏粗提物,有效部位,化合物,化合物结构优化和改造,后续工艺优化,增加适应征等逐步保护的策略。并结合技术秘密等多种保护形式,对项目进行多方面的保护,有效延长产品的保护周期,提高知识产权的收益。

      八、重大项目的转让

      2008年以后,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推广项目,实现了一系列创新药物项目的转让,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包含专利和技术秘密等多种知识产权形式。在重大合同的签订流程中,都是由相关的科研人员、法律人员和项目主管共同讨论,共同制定谈判的方案。2008以来,累计签订的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标的额,已经高达2.99亿元,尚不包括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提成。其中代表性的项目有紫杉醇亚微乳注射剂5000万,百可利项目1亿(包含项目提成),氯苯哌酮3800万、桑枝总生物碱有效部位2800万,硝克柳胺4000万、匹诺塞林4200万。基于在专利转化方面的突出成绩,连续2次获得北京市专利商用化资助金,共计150万元。

      九、及时追收知识产权转移的合同欠款

      药物知识产权的转让一般产用国际通行的里程碑付款模式,付款次数多,付款周期长,情况变化多。本部门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及时提醒对方付款,及时办理专利权转让变更手续。相关人员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流程,对于逾期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企业,利用谈判、诉讼等多种手段追收欠款或解除合同,降低损失,维护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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