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3/9/2 14:18:54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知产委)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设的22个专业委员会之一,成立于1996年11月,现有委员200人。知产委活动宗旨是,适应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对律师提出的专业化和国际化要求,造就一支知识产权专业律师队伍,发挥律师在知识产权业务领域的作用。近年来,在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领导下,知产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拓展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主要工作如下:

      一、全面、深入地为“奥运会”、“世博会”和“亚运会”等国家重要大型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成效显著

      从2006年起到2008年“奥运会”结束,知产委与北京律师协会一起整建制地投入奥运法律服务,取得非常显著的成效;2009年知产委与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签署了《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合作备忘录》,组织委员和长三角地区的知识产权律师,在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积极参与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投入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志愿服务。这些工作包括组建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律师队伍、编制在世博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开展世博知识产权知识宣传等系列内容。2010年第16届亚洲运动会在广州举办,知产委积极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帮助“亚组委”成功处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包括办理假冒亚运官方网站域名案,亚运会徽涉嫌侵害他人著作权案等。

      二、参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立法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法律服务地位和作用

      知产委针对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与调研工作。2008年受公安部委托起草《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指引(建议稿)》。2009年起草完成移交公安部讨论并会同最高检审议。该指引起草工作是公安部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内容。知产委还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2011年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引建议稿为该意见的颁布实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其成果已经充分地体现在司法解释中,并得到了很高的评价。知产委还积极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律师服务进行免费的培训。这一系列工作在深度参与立法的同时,为全面提升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法律服务的地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活动,大力拓展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务领域

      中共中央做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使知识产权的应用与保护成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和重要内容。知产委带领委员全面深入地参与了网络文化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立法工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参与起草和修订的法规和规章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游戏管理暂行规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在网络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面,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的深化和业务领域的拓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011知产委与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利委员会、湖南省律师协会共同承办了“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论坛以“合作?创新?发展”为主题。专业委员会在论坛上发表了《长沙宣言》:鼓励帮助文化创意人才将其无形财产转换成专利价值、品牌价值加以保护。采取得力措施使律师界对新知识加强了解,并帮助社会公众尽快建立对新型文化的保护意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把对文化创意人才的保护落实在“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四个方面。促进文化产业的关联行业与知识产权律师界产生互动,鼓励广大知识产权执业律师,成为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

      四、深入研究互联网产业新型知识产权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巩固并发展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务


      知产委结合典型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组织专题组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关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完成了《完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建议》。该项专题研究成果是从行业发展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角度进行专题研究,对互联网服务的行业自律和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包括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立法机关等提出了一系列的详细意见。引起了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重视,并以提案或议案的形式提交立法机关。

      五、努力创新,以各种形式推动电子数据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中的广泛应用,得到行政、司法和实务界的充分认可

      2008中国国际版权论坛(博览会)活动主题是版权创造财富,知产委与由中国广告主协会、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CTR市场研究部共同倡导、发起和组织“中国广告创意维权联盟”。为探讨原创广告版权保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改变我国广告行业创意保护现状的建议和设想,有效减少现有的广告行业的侵权行为,积极探寻广告创意发展的生机和出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9全国知识产权维权平台暨“创意保险箱”启动,知产委作为发起人之一与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年参与首届中国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就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及司法审判中的网络公证、电子数据的应用与公证机关、行业自律性组织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一系列工作,为电子数据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中的应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六、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以知识产权律师的专业知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为了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知产委积极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纠纷中的能动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共同培训网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专家,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为提升调解的规范化水平,指导并建立快速纠纷调解通道起到推动和示范作用。积极参与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筹建的中关村版权争议调解中心的调解工作。深入与中国作家协会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合作共同开展调解与维权活动。参与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维权援助活动,为中心制订各项维权援助规则,担任纠纷调解专家,帮助纠纷双方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等。

      七、拓展律师从事商标申请和专利申请业务,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坚持不懈努力

      知产委尽心尽职地维护知识产权律师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合法地位,做出不懈努力,推动《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出台。知产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免费商标代理业务基础培训,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使企业和社会公众知道律师可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鼓励更多律师参与商标代理业务。为了取得律师从事专利申请业务的合法地位,知产委积极参与《专利代理条例》修订等一系列活动,为维护知识产权律师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