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对中国批准《北京视听表演条约》表示欢迎
发布时间:2014/7/22 7:55:09来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分享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近日在访问北京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北京视听表演条约》表示欢迎,总干事还参加了WIPO中国办事处的开幕式。

  高锐说:“中国不仅在《北京条约》的缔约谈判中发挥了主要作用,而且还是第一批批准该协议的国家。这反映了中国合法保护视听作品表演者的使命。”

  中国是《北京条约》的第5个缔约国,该条约以2012年主办那场达成本协议的外交大会的城市命名。《北京条约》支持视听作品表演者的权利,如电影、电视剧或音乐剧。《北京条约》在30份批准书或加入书提交给WIPO后即可生效。

  在高锐于7月9日至11日对北京进行正式访问期间,他参加了WIPO中国办事处的落成典礼。参加该典礼的高级中国官员有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国家工商总局(SAIC)局长张茅、国家知识产权局局(WIPO)局长申长雨、外交部副部长王超以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

  高锐感谢中国政府对成立北京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他说:“继成功举办达成《北京条约》的外交大会后,WIPO中国办事处是WIPO与中国紧密合作的另一个里程碑。”

  该办事处将为各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所有工业产权、版权及相关权方面的法律与技术援助。它还将改进WIPO服务的使用,并为人们更有效地使用WIPO的《专利合作条约》、国际商标注册方面的《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方面的《海牙体系》以及其他WIPO服务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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