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 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发布时间:2014/8/18 7:46:58来源:经济导报分享到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WTO 紧密联系的成因近年来,全球贸易因知识产权侵权所造成的损失每年达1000亿美元,就贸易来说知识产权贸易占了很大的比重,主要是指版权产业和版权产品。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促进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难度。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呈现出高技术化、普及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而我国希望建立公正、平等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世界多边贸易规则,用于发展本国的科技、经济、贸易。二、WTO 规则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

  首先,WTO 规则的调控范围扩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被纳入其调整范围,从法律上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的关系。其次,WTO 规则的效力较高,直接对成员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行政、司法产生约束力,使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具有强制性。其三,WTO 规则形成了较全面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提高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水平。其四,WTO 规则切实有效地实施保障机制,加强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力度。其五,统一的多边争端解决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力度。三、加入WTO 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方面的影响1、对外贸易的重要因素影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WTO 规则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纳入其调整范围,从法律上强化了知识产权与贸易的联系,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直接与国际贸易挂钩,并使前者成为影响后者的重要因素。WTO 的法律实施保障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更加强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力度,透明原则、通知程序、贸易政策评审机制、贸易报复,无疑使WTO 规则对成员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贸易产生较大的约束力。对此,我国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应制定和实施有效措施,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2、权利的可执行性影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从知识产品消费者的立场看,知识产权法也应具有可执行性。社会公众作为知识产品的使用者,有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义务,同时还要保护社会公众分享人类知识成果的权益。侵权与合理使用之间的界限应当很明确。美国版权法规定从使用的目的、被使用作品的性质、数量以及对版权作品复本销售的影响4个方面来考察使用行为的做法是可以借鉴的。3、在执法方面影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WTO 规则不仅要求各成员承担使其国内法律、法规和规章与WTO 协议要求一致的义务,还要求各成员承担使其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程序、司法程序与WTO 协议要求一致的义务,并且要求成员承担为保证这种一致全面负责的义务。第一,必须按照WTO 规则,规范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第二,必须尽快清理、废除或者修改与WTO 规则不一致的行政规章,为行政执法和司法符合WTO 规则扫除障碍。第三,必须在全国范围加大打击、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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