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菏泽:跨省移送 查处网络假冒专利
发布时间:2014/10/16 8:22:17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这是我们第一次办理跨区域移送案件,也是山东省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后的典型案件之一,关注度较高。”山东省菏泽市知识产权局的办案人员在谈起今年处理的一起行政执法案例时说,“我们与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取得联系,明确了开展跨区域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工作的执法程序,做好了该案的查处和移送工作。”

  这起案件源于今年3月底,河南省新乡市知识产权局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中,发现菏泽市一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宣传其生产销售的产品“降水设备”包含相关专利信息。经核查,该专利已的专利权已终止,根据《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示范文本)(试行)》有关查处假冒专利的规定,新乡市知识产权局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山东省菏泽市知识产权局。

  4月4日,菏泽市知识产权局接收到新乡市知识产权局移送的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相关材料后,执法人员在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明晰了相关程序,于4月17日立案。经核查,菏泽市该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销售此产品所标注的专利号,经法律状态检索,为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已构成了假冒专利行为。菏泽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向该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4月18日,该有限公司按要求落实了整改,菏泽市知识产权局填写了《跨区域查处假冒专利结案通知书》,移交至河南省新乡市知识产权局,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备案。至此,这起跨区域查处假冒专利案件圆满结案。

  点评:

  这起案件具有两方面的典型意义:一方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保护,已成为构建良好市场环境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跨省移送专利行政执法案件,需要妥善处理法律程序问题。菏泽市知识产权局内外通联,依法快速完成了接收、立案、核查、上报等程序,彰显了行政执法快速、专业的优势,也体现了执法程序上的严谨性。(记者  崔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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