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介绍
发布时间:2015/6/5 8:59:06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学院简介】

  同济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以大陆法的研究和教学著称。教师队伍中曾汇聚了徐道邻、谢怀栻、陈盛清等著名法学家。1994年同济大学恢复法学学科,1998年起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合作在我校中德学院成立经济法系;2003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德国马普知识产权研究所等国内外机构的支持下,成立了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近年来学校优化法律系、知识产权学院和中德学院经济法系的资源,恢复法学院建制。

  目前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学院有教职工60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7人,外籍教师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81%,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教师占50%;学生总数700余人,近三年共接受了143名主要来自欧洲国家的国际交流学生。

  学院教师担任了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上海生命法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事法研究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学会、等学会的常务理事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咨询委员会委员、德国洪堡学会会员、德国比较法学会会员等重要学术职务,形成了较强的学术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近三年,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等国家级课题10余项,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多项,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多篇。

  同济大学法学院是国家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同济大学先后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国家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等学术研究平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在同济大学法学领域设立了“环境法特聘教授”教席。

  同济大学法学院秉承对欧交流的优势,建立德、英文教学团队,与德国洪堡、康斯坦兹大学、意大利都灵理工等欧洲著名高校合作联合培养双硕士研究生,实现师资共享、课程共建,学分互认;依托学校的理工优势学科,形成了以欧盟法、知识产权、建筑规划法与环境法等为特色的教学与研究,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综合性、复合型的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毕业生们深受企事业单位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法学一级学科2013-2014年“武大”版高校排名第25位(其中民商法二级学科排名第10,经济法排名第23位),2012年教育部排名第29位,2013年武书连排名为A级。

  法学专业是同济大学“重点建设专业之一,在学校的“985”、“211”项目中给予重点经费支持。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法学院,这里一定是您们创新创业实现自己理想的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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