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8/27 14:18:14来源:中国甘肃分享到

                                  甘政办发〔2015〕7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2015年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已经2015年5月29日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及我省《深入实施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有序做好2015年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创造

  (一)扎实推进侵犯专利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加强案件管理,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完成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任务,确保案件公正公平,文明执法。(省知识产权局)

  (二)加强重点领域商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商标侵权案件查处。(省工商局)

  (三)将打击软件侵权盗版作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曝光侵犯软件著作权企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以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信息交换工作为基础,及时公开兰州海关查处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走访企业、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宣传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着力增加省内企业备案数。(兰州海关)

  (五)开展专利行政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民生领域和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省知识产权局、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机制,建立与重点电商企业的协作机制,指导市州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专利保护试点工作。对大型商业场所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省知识产权局)

  (七)加强与国有企业、金融企业主管部门联系,协调企业主管部门帮助企业制定正版化工作计划,并及时将企业正版化推进计划以及进展情况等信息报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八)组织开展好涉及知识产权方面侵权假冒的专项整治,加强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兰洽会等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会同相关部门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省商务厅)

  (九)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案件。(省知识产权局、省公安厅)

  (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时进行信息录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高平台实际运行效果。(省知识产权局、省法院、省检察院)

  (十一)规范专利纠纷调解工作,发展专利纠纷调解组织,探索专利纠纷行业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调解队伍专业化培训。(省知识产权局)

  (十二)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文化市场侵权案件,加大对网络、演艺、美术品市场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省文化厅)

  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十三)建设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及优势行业专题专利数据库,编制《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分析报告》,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个性化服务清单。(省发展改革委、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信委)

  (十四)积极探索在我省重大规划和产业专项规划等制定过程中引入专利导航工作机制,支持重点产业建立专利联盟,有效促进专利协调运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十五)开展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试点工作,着力解决高校专利技术转化难问题。(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

  (十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研究、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和市州知识产权服务站点建设等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试点项目。(省知识产权局)

  (十七)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支持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担保、法律、信息服务等服务机构进入市场。(省知识产权局)

  (十八)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重点加强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对接交流,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推动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信委)

  (十九)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的推广应用。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为纽带,加强种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创新。(省农牧厅、省林业厅)

  (二十)加快推进林业科技知识产权化,支持并鼓励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将增强知识产权研发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政策和经费上予以支持,把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作为衡量单位科研能力,推荐、申报重点项目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重要条件。切实抓好2个全国林业企业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建设,发挥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省林业厅)

  (二十一)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工作。制定《甘肃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2016—2020年规划》。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的基础工作,组建甘肃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咨询专家库,重视发挥专家和技术人员的作用,强化前期调研论证,力争2015年新申报4个以上地标产品。(省质监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二十二)加强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落实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完成后的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二十三)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省科技厅)

  (二十四)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提升企业和服务机构的分析评议能力。(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

  (二十五)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传统知识保护和管理、组织知识管理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省知识产权局)

  (二十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加强对优势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指导服务。选择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和依赖型产业的培育工作。落实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培养一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明白人”。(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信委)

  (二十七)配合做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等国家战略的调研,结合区域总体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明晰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潜力。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知识产权示范工程为抓手,将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成为我省知识产权创造的密集区、知识产权保护的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的先导区。(省知识产权局)

  (二十八)继续做好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兰州考点的考务工作。(省知识产权局)

  四、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保障水平

  (二十九)突破人才瓶颈,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做好专利代理人职业培训和兰州考点工作,有效壮大专利代理人队伍。发挥好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继续加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和实务型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十)组织好、策划好、宣传好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5周年活动及“十二五”规划收尾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活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重大活动,协调主要媒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舆论氛围。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推动科普工作全面纳入知识产权内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十一)充分发挥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全面深入实施。(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