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打假合作,应重视国家主体作用
发布时间:2016/5/24 11:02:22来源:新京报分享到

  前不久,“国际反假联盟”IACC暂停中国互联网企业阿里巴巴会员资格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而阿里巴巴方面则发表声明,称有没有IACC,打假都在进行。IACC也在其声明中表示,IACC与阿里的各项打假合作,将会继续展开。

  阿里巴巴在IACC会员资格问题上的一波三折,反映了一个不断国际化并崛起为全球最大零售平台的“成长之烦恼”。它关涉的国际打假合作中行为主体责任的问题,显然值得思考。

  应看到,从全球治理参与者来看,越来越多的非国家行为主体积极致力于全球治理,国际组织“国际反假联盟”(IACC)就是这样一个不具有主权国家地位的行为主体。然而,现代全球治理体系承认非国家行为主体的积极角色,也乐见非国家行为主体不断开拓其活动空间,但是现代全球治理体系中国家行为主体依然占据着决定性的重要位置。可以想象,若没有国家行为主体的配合,IACC的反假使命很难圆满完成。

  IACC有超过250个不具备主权国家地位的跨国品牌公司成员,也有超过40个来自各大洲的主权国家成员。主权国家成员的加入,对其为母国的本国跨国公司或跨境电商平台无疑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对其为母国的本国公司作出国家保证,另一方面也会对本国公司借由设置知识产权壁垒的外国公司作出国家惩罚威慑。

  国家主体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与市场治理是有其先天优势的。因为任何全球性安排的治理,最终须在国家层面上与国家具体的法律、职能部门合作才能完成。国家主体越是积极,越是敢于闯入本是非国家行为主体等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主导的权力结构中,国家主体对本国企业的支持就会越具体,本国企业在国际上的不公待遇,越可能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

  事实上,当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是个多层次、多建构的体系,没有一个权力因素可以独善其身,或可以独立发挥作用。从国际反假治理体系上看,大部分主权国家要么是伯尔尼公约、世贸知识产权协议、世界知识产权协议等缔约国,要么就是更为苛刻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反假就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延伸与扩展,主权国家的作用至关重要。

  以跨境电商为例,一家干净做事认真反假,平台上的制假售假店家可以把窝挪到不认真反假的平台上去,只有国家主体作用才能惩罚不守规则的平台。而在反假打假中涉及跨境和跨国家执法合作,国家主体作用就更凸显。阿里在IACC会员问题受到波折,但仍表达了诚信的决心,是被国际投资者所共认的价值。接下来,期待在国际化进程中国家主体作用更显积极与主动,更多地听到国家主体的声音,国家与企业会相得益彰,携手奋进。(和静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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