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出首份适用《浙江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行政裁决书
发布时间:2023/9/26 10:22:20来源: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分享到

  9月13日,浙江临海发出浙江首份由技术调查官共同署名适用《浙江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的行政裁决书。临海连同浙江保护中心就台州市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东莞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皮线灯设备上“点亮校验组件”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共同进行行政裁决口头审理。审理中浙江保护中心技术调查官协助合议组快速聚焦请求人与被请求人争议,对请求人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技术特征比对,提出专业技术调查和判定意见。口审现场还邀请了企业代表、律师等20余位业内人士参与旁听,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此次行政裁决是省县联动、技术调查官全程参与的一次创新实践,针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具有技术性强、复杂性大的特点,技术调查官受聘开展技术调查并联合署名,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下阶段,临海将继续积累经验,锻炼队伍,以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统领,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作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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